自地自建疑問請教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
各位好,想請問一下自地自建的問題,
爸是地主,我是起造人(屋主)
希望專業的大大能協助解惑…

今年房子已經蓋好,也拿到使用執照,
準備去地方稅捐處辦理房屋稅的申請,
但承辦人懷疑這是父親贈與我的情形,
所以要我提供以下資料並下週去說明
1.工程合約書等相關文件
2.承商開立的發票或收據
3.支付價款證明

想請問一下第3點是指甚麼東西?
我跟父親的私契約嗎?
還是我匯款給父母的證明?

由於我正職是在國營單位上班,
有跟爸媽討論過,請他們先出錢幫我蓋,
日後我會慢慢還款給父母,
但不管私契約還是匯款證明目前我都還沒辦理,到時去稅捐處說明時,能說我日後再補可
以嗎?

雖今天重點是他懷疑我跟爸之間是贈與關係,但如果我能證明我在公家上班或有銀行帳簿
,是有能力償還,那應該就是買賣而不是贈與,那是不是就能免課贈與稅呢?
(承辦人有提到算一算贈與稅要繳近50萬,他說當然也可以不繳啦,只是他就會報到國稅
局去…這又是甚麼意思= =|||)

另外,去年父母也有各贈與220萬的額度給我,只是這些錢都用去付給廠商了,這會和上
述有關係嗎…?)

抱歉因為真的不懂這領域,也查了很多資料,還是無法確定,講得若不清楚,請見諒,我
會再重打講清楚,謝謝!
---

--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5-19
遺贈稅法第五條,視同贈與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5-21
除非你能提出買賣契約或支付證明,證明這是正常的交易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5-24
你是說去年父母已經各轉帳了220萬給你先去付給廠商嗎?
Steve avatarSteve2016-05-28
謝謝 但如果提出買賣的證明 是不是也得課買賣契稅呢?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6-02
買賣契稅一樣也6%,現在是看承辦人員怎麼認定,你又如
何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