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亂想 -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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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方法的經濟分析

案例:甲有物A值4萬.乙有物B值5萬.兩人成立互易契約

若因可歸責於債務人致給付不能而為損害賠償時

以交換說為佳.或以差額說為佳? (取自王澤鑑老師的民法思維)


採交換說 採差額說

甲有責毀A 給乙4萬並得B 乙給甲1萬

乙有責毀B 給甲5萬並得A 乙給甲1萬

........................................................

一.首先題目本身就有說明不足的問題

試問有誰會拿他認為值5萬的東西去換值4萬的東西

所以4萬或5萬都只是客觀上的市價.而不是當事人主觀上的價值

二.我們假設對甲而言A值a.B值b

對乙而言A值c.B值d

因為兩人願意互換所以我們可以確定b>a且c>d

三.(一)在甲有責毀A的情形

1.依交換說:甲+b-4 2.依差額說:甲+1
乙+4-d 乙-1
total:b-d total:0

(二)在乙有責毀B的情形

1.依交換說:甲+5-a 2.依差額說:甲+1
乙+c-5 乙-1
total:c-a total:0

四.進一步我們討論ac與bd的大小關係

(一)c>a且b>d

如此則b-d與c-a皆大於0.採交換說皆較優

(二)c>a且b<d

根據前述b>a且c>d.則c>d>b>a.並且|c-a|>|b-d|

於此我們假設甲跟乙毀掉自己所有物品的機率是相同的

那麼採交換說我們得到的利益的期望值為(c-a)/2+(b-d)/2大於0

採交換說仍較優

(三)c<a且b>d

同上論證

(四)c<a且b<d

與前述b>a且c>d矛盾 b>a>c>d>b

五.結論:交換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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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08-11-14
請多指教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8-11-17
可以先定義債務人嗎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8-11-18
喔.其實雙方都是債務人甲有給付A的債務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8-11-23
乙有給付B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