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前輩文章
心中有初步結論
惟尚不能確定
故請問各位板友:
我母55歲股利所得約25萬,扣繳額不知,設為5萬,
又有利息所得10萬,
此外別無其他收入。
我去年所得淨額適用6%稅率。
1.假設我申報扶養她,會使我原本須課稅的所得淨額+25萬-7萬,
然後再乘以6%,然後退稅5萬
2.假設我不扶養她,她自己申報,則25萬-7.7萬(免稅額)-4.6萬(標準扣除額)
,剩12.7萬去乘以6%,然後退稅5萬
請問我上述想法對否?第2種作法是否對我們家較有利?
我媽過去都沒報過稅當然也沒退稅,以前幾年沒退到的稅
能否申請補退稅?
感謝
--
心中有初步結論
惟尚不能確定
故請問各位板友:
我母55歲股利所得約25萬,扣繳額不知,設為5萬,
又有利息所得10萬,
此外別無其他收入。
我去年所得淨額適用6%稅率。
1.假設我申報扶養她,會使我原本須課稅的所得淨額+25萬-7萬,
然後再乘以6%,然後退稅5萬
2.假設我不扶養她,她自己申報,則25萬-7.7萬(免稅額)-4.6萬(標準扣除額)
,剩12.7萬去乘以6%,然後退稅5萬
請問我上述想法對否?第2種作法是否對我們家較有利?
我媽過去都沒報過稅當然也沒退稅,以前幾年沒退到的稅
能否申請補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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