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聯合報案例的記者 - 稅務Andy · 2006-04-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想問的是.... 聯合報記者被罰要交三萬 因為不肯提出來源證據... 聯合報說會幫該記者付錢 我想問的是...聯合報會以何種名義支付錢? 直接給記者錢,然後報薪資,然後記者自己報稅,還是? 法院罰的愈重(可連續處罰),聯合報記者交的愈多...隔年稅單 薪資就愈多? 我一直的疑問.... -- 稅務All CommentsOlive2006-04-29是有這個可能XDQuintina2006-05-03小弟能想到兩種推論方式, 但是結論都相同: 都是該記者的薪Genevieve2006-05-04資所得.. 更正: 都是記者的 "所得"第一種是: 無償為他人免除 (公法上) 之債務, 以贈與論.Joe2006-05-05第二種是: 這是為工作而給付, 所以是記者的薪資所得Isabella2006-05-08兩種記者都要繳所得稅,差別不大。Ethan2006-05-13記者除了薪資所得,報社也會以稿費做為所得項目吧?18萬免稅Michael2006-05-14我猜這種循環性所得,不會被適用稿費。Brianna2006-05-16印象中,記者沒有18萬免稅,只有自由作家才有Robert2006-05-21循環性所得是指"經常出現"的代墊罰款嗎?Catherine2006-05-23我是指記者的所得沒有適用18萬,也就是離題了XDBrianna2006-05-27不是,因為本案法官可以連續罰款,但報社會一直出錢Related Posts外國人薪資問題...請教各位先進 遺產問題..可不可以扶養岳父岳母關於勞退新制自繳6%可不可以扶養岳父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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