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申請完稅籍登記後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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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剛起步的網拍賣家

網拍算是兼職,一個月收入沒有一萬元

但我們為了以後方便有統一編號,所以還是有先去申請「稅籍登記」
也有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有填寫行號的名稱,營業項目也有填寫「網路購物」
資本額填寫一萬元,但網路查詢到的資本額上面卻寫了十萬

今天收到縣政府寄來的通知書

主旨寫說我們「非屬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之免申請登記小規模商業
請依規定向本府辦理商業登記」


說明內又寫
依商業登記法第四條規定
商業除第五條規定「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外,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之前有看過許多文章,網拍不是可以只先登記稅籍登記就好了嗎?
這通知書我們是不用理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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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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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6-11
寄來的十萬是指資本額十萬嗎? 還是每月營業額10萬?
Lily avatarLily2014-06-16
是資本額喔~
Ethan avatarEthan2014-06-19
更正~網路查詢到的資本額是十萬~不是寄來的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6-21
問營業稅服務區每月銷售額核定多少.......
不一定要商登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6-23
打給來函上面的稅務員,說妳一個月營業額只有一萬元,未達起
Agnes avatarAgnes2014-06-26
徵點,符合第四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