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完全不考慮分期
就算是零利率也是一樣全額繳清
但為了以下幾個理由 就開始了分期的不歸路
1. 網購刷卡金規定要分期才有回饋
2. 富邦數位卡的次期龜苓膏
每月的消費不固定 為了回饋金迫使每月都要消費
用分期可以多期不需要理會回饋金歸零的問題(所以只要零利率就是分越多期越好)
3. 湊國泰play的3k
如果遇到大筆的消費就刷分期 這樣好幾個月不用管門檻 每個月都可以有悠遊卡回饋
4. 活動回饋金可以次期抵掉 不用一直掛帳上
ex. 刷6000元回饋300元的刷卡金通常要隔幾個月才會入帳
但隔幾個月不一定會有新增消費 這樣300元會一直溢繳掛在帳上
綜合以上的原因 所以就一直刷分期
但長期下來發現未付款金額越來越高
雖然攤在12個月或是24個月下來 每個月須還款的金額不算多
但欠債那麼多感覺好怪...
帳戶裡有足夠金額可以全部繳清
但繳清的話 活動給的回饋金應該不用被討回吧?(回饋金有的已經入帳的)
另外就是 這麼大筆的金額累積的利息也不少 算是我賺到?
目前沒有貸款的需求
這樣以後要買房子也許會影響? 但到時候再繳清也還來得及?
所以 這樣的狀況 應該選擇繳清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