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30日的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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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
10/28保險簽字,中間各種檢查,拖到11/28完成保險。
在11/28因為檢查回診發現懷孕。

請問這張如果到時生產符合非自願剖腹產,它會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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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12-15
懷孕不是「疾病」吧!?疾病是指30天後發生的疾病。到
時真的發生了胎位不正等8項原因而非自願剖腹生產,早
就很多個月以後了不是嗎 哈!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12-16
順便弱弱的問,您的業務不見人了嗎?還是已讀不回?才
簽完單耶…
Annie avatarAnnie2019-12-16
業務說剛好卡30天尷尬期,80-90%不會理賠
Tom avatarTom2019-12-19
又不是這30天生產... 也不是未誠實告知
Dora avatarDora2019-12-21
你還是換個業務吧
Ula avatarUla2019-12-24
請業務好好加強本職學能吧。如果是菜鳥就算了可原諒。
如是老鳥~唉~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2-26
借問類似的問題,前一週參加公司健檢,技師口頭說超音波
可能有問題,建議等報告出來後再去追蹤,但大約一個月
左右才會出健檢報告。我目前打算新增保單,1.是否只要
按之前既有的體況告知即可。畢竟報告還沒出來。2.出報告
的時間(未就醫)是否影響理賠?例如在送件30天內,報告
出來但我沒就醫
Tom avatarTom2019-12-29
補充,我原本就打算新增保單,只是還在討論。另員工健
檢是醫院派人到公司檢查,我本人沒有去過這家醫院,也沒
有過健保卡
Ida avatarIda2020-01-02
一般的健康保險,縱然締約時被保人善意不知已罹患疾病或
懷孕,依保險法第127條,保險人仍不必負擔保險責任
Erin avatarErin2020-01-05
因此要看著床的日期
Annie avatarAnnie2020-01-07
不知已罹患疾病,為什麼保險人不用負責?!還是要以就診
紀錄為依據阿,不然發現癌症第三期,難道保險公司能說簽
約時是不知情第一期所以不用負責?!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1-09
保險人不必負擔責任?真的假的...z大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1-11
請看保險法第127條的規定
Hazel avatarHazel2020-01-13
現在有等待期的醫療險,等待期的保險費都已扣除,什麼第
幾期云云,那只是情感大於理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1-15
那你需要補充如何認定"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不要這樣嚇
大家,何必呢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1-17
關於保險法127條,疾病的認定時點明明超多學說跟實務討
論,不是法條寫出來就能認定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1-21
如果採外表跡象說,不會是在著床時,至少是在經期沒來時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1-23
懷孕是少數可以採回推法判斷約在哪天發生的狀況
假設真的怎麼算都在投保前就懷孕,就有保127之適用
實務上,大多數若只差一個月左右,保險公司不會抓太死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01-25
以10/28簽字來看,保單生效日應當在10月底那邊
Emily avatarEmily2020-01-30
只要懷孕回推也不在10月底當時,那就有理賠空間
至於等待期30天,那應當只受限於疾病定義
但依照保127來看,疾病不等於懷孕,故不是用等待期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1-31
至於學說跟實務部分,本就有幾種方向,就看要採哪個囉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2-01
評議中心的評議案處理方式似乎都不是推文中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2-06
葉啟洲,保險法案例研習 修訂五版 P.451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02-09
法律、判決、甚至評議的效力與位階,各位應該要稍有瞭解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02-13
都100%按法律來以保險公司有利的角度較真執行的話,該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2-14
保險公司的風評和社會形象會很差。實務執行上不止法律
,包括條款有時也要有執行上常有融通空間,以條款來說
,非自願剖腹其中一條件是提前破水超過24H且合併感染

個人處理過一案例是只破水8小時,醫生(多半不懂保險)
就叫趕快剖腹了(難道要為了保險還讓孩子繼續呆16小時
且wait 到感染發生為止?太不人道了吧?) 保戶當然慌
,也一切聽醫生的。之後送三家實支,有兩家沒囉嗦下來
James avatarJames2020-02-14
個人處理過一案例是只破水8小時,醫生(多半不懂保險)
就叫趕快剖腹了(難道要為了保險還讓孩子繼續呆16小時
且wait 到感染發生為止?太不人道了吧?)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2-19
保戶當然慌,也一切聽醫生的。之後送三家實支,有兩家
沒囉嗦下來了。第三家堅持要100%依照條款,未滿24小時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2-22
保戶當然慌,也一切聽醫生的。之後送三家實支,有兩家
沒囉嗦下來了。第三家堅持要100%依照條款,未滿24小時
又未有合併感染,不理賠。我知道,第三家沒錯,他是對
的。可是????…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2-24
法律歸法律,課堂上研究;實務歸實務,社會形象也要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2-25
(送訊不斷卡住導致推文重行sorry)
Kelly avatarKelly2020-02-27
樓上不知在胡謅什麼?要情理法你就去跪醫生就好了,買什
麼保險?保險契約兩個大原則,其中對價平衡就是在保障同
一危險團體中其他被保人。除非契約明文保險期間追溯至生
效日前,否則憑什麼要保險公司吞下去?你一開始說本件保
險業務員如何如何,但你現在所說的又專業到哪裡?不會就
去學,不要來萬惡保險公司那一套
Noah avatarNoah2020-02-28
樓上您不妨跟破水八小時的產婦講,您的寶寶要繼續難為
他在子宮再呆16小時,且等到感染為止,再叫醫生剖腹!
產婦也會跟您說「那買什麼保險!!!」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3-01
把您課堂和論文的東西帶回課堂和寫您的博士論文出書吧
!如果您有保戶的話我為您的保戶祈福!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3-03
還要為那個小 baby 祈福…
Zanna avatarZanna2020-03-04
z 叔叔是法學博士,要你繼續呆…聽他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3-07
我已舉例且說第三家是對的,這樣還不行嗎?
Lydia avatarLydia2020-03-11
to q:你所謂的外表跡象說,若是指最高院90年台上89號裁定
,有學者認為此實務見解逸脫了法條文義,已非法律解釋而
是法律續造,而葉教授則是認為此見解混淆追溯保險與保127
條,影響對價平衡並非妥當。再者,今年大法庭制度上路後
,過去最高院選編的「判例」,若查無判決全文,將不再適
用拘束法官見解,更遑論上揭裁定不過只是先例而已
Mia avatarMia2020-03-11
那個o先生,給你一小時收回你的誹謗言論,並於此板道歉,
否則後果自負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3-16
您的「甲說」和「葉教授說」,拿到真實社會有多少可以
您的「甲說」和「葉教授說」,拿到真實社會有多少可以
兌現性?沒關係,您高興就好。我保戶的baby待八小時我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3-21
您的「甲說」和「葉教授說」,拿到真實社會有多少可以
兌現性?沒關係,您高興就好。我保戶的baby待八小時我
去跪醫生,您保戶的baby您就堅持照條款和法條來,我們
各走各的路,Ok?
Doris avatarDoris2020-03-28
好,我收回「OLDbaojing: z 叔叔是法學博士,要你繼續
呆…聽他的」這句話。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4-02
你可以查看陳俊元教授在靜宜法學的見解,江朝國教授在台
灣法學雜誌的論保前疾病與追溯保險一文,你也可以看看
不但而要收回,而且要道歉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4-06
葉啟洲教授多大能耐我是不知道,但討論保險法沒人輕視他
的見解倒是真的,除非有眼無珠
Gary avatarGary2020-04-08
再說一次,o先生請於今日10:32前道歉
Olive avatarOlive2020-04-10
好,我收回「OLDbaojing: z 叔叔是法學博士,要你繼續
呆…聽他的」這句話,並向 z 大致歉此不當語句。
Irma avatarIrma2020-04-14
接受你的道歉,下不為例
Mary avatarMary2020-04-17
您就當我是「丁說」吧!
Enid avatarEnid2020-04-19
期待你在專業期刊發表你的見解,if you can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4-21
我高中畢業,沒那個能耐。那再降一級改「戊說」好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4-26
再次申明,z大我從頭到尾都承認您是對的,並且收回了
不當語句且致歉(因為每個人能接受的開玩笑程度不一樣)
,我只是說保險公司在執行實務上,還有社會形象的問題
,會與法律甚至條款有出入。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4-28
我只補充一句:現在醫生對保險契約的認識超過90%的保險業
務員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4-28
回到原po的問題 我認為符合非自願剖腹產 是需要賠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4-29
分娩或懷孕 不是疾病,乃自然生理現象
Kumar avatarKumar2020-05-01
非自願剖腹產 我認為除外的除外 理應理賠
Puput avatarPuput2020-05-02
講個實務上的吧,就是照保險法127條走,只要診斷書妊娠
週數推回投保日為保前就是不給付
Oscar avatarOscar2020-05-03
請up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