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小弟之前在第一金證券開立一個帳號
已交易好幾年,最近業務窗口寄了一張網路
交易聲明書(內容是聲明本人之交易帳號、密
碼、印鑑、存摺等都是本人自行使用,未交
付他人,若交付他人延伸之一切法律權利義務
皆由本人自負全責),說是公司風控端發現
我的帳號與其他帳號曾在同一個IP下單過,
可能有帳號交給別人使用的疑慮,故要求
我簽署這份文件回傳。
先說明我確實都是自己用家裡電腦或手機
下單,猜測是因為手機用預付卡上網,
浮動IP才出現這種狀況,我本來用應該簽署
之文件開戶時都已簽好,應該不用再多簽
這份文件為由拒絕簽署,但再來對方窗口
就回覆公司端下的通牒:
說我再不簽署回傳的話,就會先將我的帳戶
凍結,轉成只能賣但不能再買。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第一金證券真的可以這樣突然要求客戶簽
甚麼客戶就得再簽甚麼?
不配合簽署的話就可以這樣任意修改、限制
客戶原有的交易功能跟權限嗎?
請問也有板友使用第一金證券遇到這些
要求再額外簽署一些他們內部風控文件
且是強迫配合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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