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版上前輩,
我太太第一胎剖腹產後想投保第二間實支實付,
有些業務認為剖腹產不是疾病,即使住院七天也不用告知,
有些業務則認為既然五年內住七天,就應該告知。
怕告知後被除外,也怕萬一不告知,第二胎剖腹理賠被調病歷可能拒賠
不知版上的前輩建議怎麼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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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第一胎剖腹產後想投保第二間實支實付,
有些業務認為剖腹產不是疾病,即使住院七天也不用告知,
有些業務則認為既然五年內住七天,就應該告知。
怕告知後被除外,也怕萬一不告知,第二胎剖腹理賠被調病歷可能拒賠
不知版上的前輩建議怎麼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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