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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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garet
at 2018-01-08T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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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型專利的問題,或許是我的寫法讓您抓錯重點,但我陳述的重點在於:
藥事法把40-2 V試驗免責刪掉了!!(不是討論專利連結)
以後只有發明專利可以有試驗免責,其他專利呢?專利法漏未規定...
我並沒有說藥廠會把"物質"拿去申請新型。這是明顯不當的,藥廠夠聰明應該不會如此
但藥廠會不會就藥品的一部份去申請新型專利?會喔!
公告號:177519「劑量顯示注射筆」 專利權人:美國禮來; 代理人:陳長文
大藥廠禮來耶,還是出自理律之手~
先不論他們怎麼會這樣申請,但如果依現行法試驗免責範圍只剩發明專利,
那禮來會不會拿這篇新型去擋他人研究? why not?

以上是講試驗免責。好在專利連結在在藥事法48-3有放入"專利權...以下列發明為限」
我想您應該也有注意到,所以專利連結要不要擔心新型專利問題?或許可以安心一點^^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不是不無可能 是沒有可能
: 藥物是物質 不是新型專利的範疇 根本就不能准予新型專利 這是 matter of law
: 跟你說的健亞Pioglitazone的案子 爭點在單方複方 構不構成侵權
: 這種 matter of fact 的議題 完全就是兩碼子事
: 就算搭上一些機構 騙到一張紙老虎新型專利證書 一進行舉發 還是一搓就破
: 更不要說 新型存續期只有10年 要怎麼在 15~20 年後
: 發明專利即將屆滿 學名藥廠進場時 用來卡住學名藥廠?????
: 別忘了 專利連結制度 就是在"申請藥證"時 就要提出相關專利清單
: 難道原廠會為了要用新型亂搞 特別延後 5~10 年才申請藥證???? 可能嗎????
: 不要看到新型是申請制 就以為他有無敵星星 可以隨便申請來亂搞
: : 2. 在台灣施行專利連結是更有利學名藥?
: : 美國停審30月,台灣只停12月;首家獨佔美國給180天,台灣給1年。台灣很優啊!!
: : 但實際不然,有無考慮產業環境完全不一樣?
: : 美國是完全競爭市場,學名藥一核准可以立即上市,不到1年原廠市佔只剩30%不到
: : 請參閱http://jipel.law.nyu.edu/vol-6-no-1-2-shepherd/。類似研究還有很多。
: : 台灣呢,有世界知名的健保制度進行市場高度管制,醫藥分業也沒落實,
: : 讓即使專利過期n年原廠,仍可賣到翻,80%市占比比皆是。
: : 拿個Lipitor為例好了,2011專利到期,2016原廠市占還有79.5%。
: : 而它的學名藥共有13家核准,賣最好的市占才3.3%,多可憐。
: 所以呢 ???? 這跟專利連結制度關係在???
: 有沒有專利連結制度 又會對這這些會造成什麼影響?????
: 如果你覺得專利連結制度 會讓這些情況惡化
: 那麼你是不是該提出分析與論點
: 而不是講這些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當煙霧彈

這部分的重點,就在於專利連結要在「充分競爭」的市場才能發揮它最大效益
它是衡平新藥/學名藥的手段:
「學名藥透過價格操作,競爭殺傷力太大;為了鼓勵新藥創新,所以也給它一些保護」
如此,專利過期後民眾馬上有低價學名藥可用,而也不用擔心新藥不研發、無藥可用
美國能玩,因為他們有此條件;台灣也想玩,要不要先看看國內環境現況?

再次強調,法律必須因地制宜,不是條文一樣,在各個國家發揮的效果都能一樣
立法者既然要修法,這方面的資料他們做足研究了嗎?
還是只是灌輸"我們的條文比美國優惠,對產業好棒棒,你們業者是在擔心什麼"

其實產業衝擊是有做過研究的,請參閱TFDA專區https://goo.gl/y4KB6B
「專利連結產業經濟衝擊評估」(by工研院),p.II就直接說了對整體產業有負面影響
在法案進入立院之前,應該沒多少人看過這些報告,TFDA也都避而不談
對外說法都是: 我們要加入TPP所以要修法,鼓勵提早解決紛爭,法條好棒棒大家別擔心
若不是因為立委在質詢時要求,否則這些報告還不知道會被鎖多久

: : 修法不可只看法條文字的比較,還需要具有整體產業的宏觀思維。
: : 還有喔,即使沒施行專利連結,台灣現在首家上市的學名藥,
: : 其實平均都能維持1年以上沒有第二家學名藥來競爭的情勢。
: : 所以,法條上雖給首家1年獨佔期,真的誘因很大嗎?
: 我也覺得誘因不大 但是 我是看衰國內學名藥廠 沒能力利用到第四款
: 真有能力用第四款挑戰 早就去美國這個更大的市場賺大錢了
: 還在台灣玩第四款?????
: 我是根正苗紅的生技人 業界看得聽得還少嗎????
你好你好,幸會,我也是生技人,還正好待過藥廠,也不巧處理過美國PIV訴訟~ (握手~

: 雖然這樣說 但是我還是期待台灣有人用第四款來打我的臉阿..............
: : 美國Hatch-Waxman Act是30年前創造出來的。
: : 2009年還推出2.0版patent dance,已經把停審這套刪掉。
: 說真的 我百分百同意把停審這套刪掉 因為根本就沒意義阿
: 就算真的給你藥證 在專利排他權還在時 你有幾成把握 你敢鋪貨下去賣嗎????
: 如果我是原廠 根本就不用靠停審阿.....
: 只要等學名藥廠建完通路鋪貨下去 照樣可以對通路發警告函要求下架
: 同時走法院申請假扣押 假處分 一樣可以把學名藥廠玩的閃閃發光
: (別忘了 只要有 "為販賣之要約" 就侵犯專利排他權摟.....)
: 你上面提到的 健亞Pioglitazone一案
: 不就是靠法院假處分 才讓藥證審查暫停??????
: 而為了這個 後來才有專利法第60條的修法
: (武田就是以健亞用武田的藥物進行臨床實驗為由 提出侵權訴訟)
: 沒看過電子產業是怎麼在玩的嗎????
: 等你建好通路鋪完貨 成本花下去再出手 只會讓學名藥廠死得更慘
: 在事前釐清侵權議題對學名藥廠 只有好 沒有壞 好嗎

您說的的確是,原廠要整學名藥的手段多到不行,不需要透過專利就能玩的你哀哀叫
不過,在專利戰場呢?很抱歉,學名藥贏面大啊!!高達8成以上的訴訟都是學名藥勝
(或許這是學名藥僅存能驕傲之處)
但現在TFDA連這條路都要偏袒原廠,法院都還沒決定,TFDA就要未審先判不發證,對嗎?

其實原廠在意的不是訴訟打輸,而是怕學名藥進入市場,一進去就不可逆了!!
只要有一家醫學中心被學名藥攻破,後面要擋就更困難了
這就是台灣藥品市場的特性,玩法與其他產業不盡相同

: 更別說所謂的停審 並不是完全暫停 而是停在最後的發證階段
: (請參照以下修法草案第五點說明)
: https://tinyurl.com/ybhv5mqn
: 五、有藥品專利侵權疑義之通知及暫停核發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程序:學
: 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人主張已登載之專利權應撤銷或未侵權者,應
: 通知新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專利權人及專屬被授權人,以使當事
: 人能先行釐清專利有效性或侵權疑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雖得繼續
: ~~~~~~~~~~~~~~~~~~~~~~~~
: 審查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案,惟於十五個月內,除有特定情事者
: ~~~~~~~~~~~~~~~~~~~~~~~~~~
: 外,暫停核發藥品許可證。(修正條文第四十八條之十二至第四十
: 八條之十五)
: 然後中斷時間 還從原本的 15 個月 又再縮成 12 個月
: 我想很少有侵權訴訟(或是確認之訴)可以一年內搞定的 不是嗎......
: 就算真的老天長眼 在一年內搞定 這款也是有但書可以適用的
: 所以這 12個月的"名義上"停審 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這麼罪大惡極??????

對了,我其實也很喜歡糾正別人"停審"的用詞,看來我們相同之處又多了一點,不錯~
(本來是怕拗口&字數太多,所以將就一用大家有懂就好... anyway, my bad)
12個月是不是罪大惡極?或許要回過頭來想一下修法動機
「如果沒有差別,那幹嘛耗費資源修法! 真的沒差就別修啊~」
三大公協會的主張,都是不要停發證;如果一定要,那勉強還能接受縮短,
所以你可能聽過"9個月"的主張,這是能夠減緩衝擊的最後手段
表面做做樣子,也好給老美交代。
所以去年最後看到資進黨主動提議修改為12個月,我還一時感到欣慰原來他們良心還是有

: : 台灣要學還不學新的,好嗎?但不意外啦,反正我們軍備也都是撿他們淘汰的...
: : 3. Hatch-Waxman Act目的就是要衡平新藥/學名藥利益,最終帶給國人利益。
: : 但從台灣產業現況,衡平在哪?國人得利在哪?政府不是沒說就是說錯。
: : 希望以上有回答到,也謝謝您的意見,讓大家有機會更能了解這制度~

最後,還是回到原主題:如果專利連結是可以當成談判籌碼,我們要不要這麼早輸誠?
如果這制度對國內廠商這麼好,那我們怎會等了n年,現在才想到要引進?
背後強力推動的美國商會、外商藥廠人也真好,主動幫國內業者發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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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8-01-09T20:39
基本上您講的也有道理,但是文章語氣看了就讓人生氣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8-01-11T03:29
唉唷~原來大家對專利連結這麼有興趣喔!但大家好好說嘛~
不要一下問人家懂不懂專利法、會不會舉發,然後還要比誰血統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8-01-12T11:02
純正,我最不純啦~我們是學種田的!但大家一樣關心臺灣生技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8-01-14T03:04
產業啊~大家都在乎專利連結,為何拙著的點閱率只有137次?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8-01-16T00:57
求拜讀lili大作的連結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8-01-18T06:15
請笑納~~~ https://goo.gl/SQC1tF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8-01-22T07:34
點擊數+1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8-01-25T15:28
lili大,因為台灣IP產業粗估大約從業人數不到2000人
我是說從事撰稿的(專利師+專利工程師)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8-01-29T00:40
其中跟這個議題相關的又更少惹(就算學歷背景是生醫的
頂多4成,換句話說不到800人,有1xx人點閱很厲害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8-02-01T14:24
您看日劇的日本收視率15%就算紅了~"~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8-02-01T20:58
其實隔壁的gogoro SPE也很多問題...是說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8-02-05T11:22
如果循正道(訴訟)真能主張權利的話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8-02-08T15:16
才懶得去搞修法.綁規格(高成本)之類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8-02-13T07:13
台灣的玩法就是跟人家不一樣......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8-02-13T22:35
最後應該還是傷害到產業發展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8-02-18T20:20
題外話 那件終結後又提起再審吐回損害賠償的案子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8-02-22T03:46
業界整個傳開,都覺得不可思議,專利毫無安定性.保障可言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8-02-22T15:06
修法為了因應美國,研討德國制度,又參考日本
最後判出一個世界上沒有的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8-02-23T14:06
政府到底要玩哪套能不能說清楚講明白??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8-02-24T20:57
個人不熟生技,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就不評論了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8-02-28T18:42
只希望最後不要又是弄出個四不像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8-03-03T10:23
TW177519 呵呵呵呵 光看字號就知道是舊法時期的案子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8-03-03T15:33
比我入行還早的骨董 新型還要實審的小專利年代.....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8-03-07T10:06
更不要說這件是扎扎實實的裝置案 根本不是藥物物質...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8-03-11T11:10
找出這種時代的眼淚....讓我不知該笑你 還是同情你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8-03-15T01:47
"高達8成以上的訴訟都是學名藥勝(或許這是學名藥僅存能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8-03-17T08:02
驕傲之處)" 但是台灣藥廠9成以上都是學名藥不是新藥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8-03-20T09:09
我會覺得這是可恥...不是什麼驕傲...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8-03-20T22:02
別這樣 如果台灣能出現 挑戰第四款的學名藥廠.....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8-03-25T08:08
也會是值得驕傲的 (只不過....... 科科科....)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8-03-29T05:43
台灣挑戰聲明四的藥廠有阿,對美國市場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8-03-30T21:52
但會挑戰美國PIV的藥廠,都知道這制度是爛東西
反對台灣引進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8-04-04T21:05
有真正玩過就可以知道這制度殘酷的地方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8-04-09T01:51
能把藥做的成本低效果不差 對社會也是貢獻呀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8-04-13T15:41
不能同意 這樣抄襲的山寨貨 盜版物 成本最低效果好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8-04-14T11:29
這種立論 藥品專利連結制度也不用討論 專利制度乾脆廢了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8-04-15T00:09
少看不起學名藥,印度學名藥就超強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8-04-19T15:16
美國藥品從印度進口佔很大比例
美國FDA也在積極鼓勵學名藥,照你的說法就是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8-04-21T20:15
美國FDA積極鼓勵山寨貨?
新藥有其價值,學名藥也有存在的必要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8-04-23T21:08
這可不是用所謂山不山寨簡單區分的
這兩類藥品意義根本就有很大差異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8-04-25T23:57
我並非看不起學名藥 但是它的價值是在新藥專利期過後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8-04-29T04:08
既然你提印度學名藥超強 台灣呢? 有沒有超強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8-05-01T09:20
專利制度的核心價值就是讓發明人享有一段獲利時間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8-05-05T23:41
讓他可以有資源繼續開發 而不是copy then cost down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8-05-09T16:00
另外印度會變強的原因 不就是因為近年態度轉變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8-05-14T07:53
改為重視相關新藥與專利問題?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8-05-16T06:56
177519到期日2002/01/20;超棒der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8-05-19T20:23
雖然我不懂生技 對這個議題也沒有要站在哪方的立場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8-05-24T17:18
但是用低價這種理由要去爭取支持 恐怕惹來怒火居多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8-05-25T20:56
不要說FDA 全世界最支持學名藥的就是我們的健保了!
結果民眾在吃藥的時候被逼得只能一步一步換藥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8-05-28T07:25
這個學名藥不行? 換另一個學名藥,再不行? 再換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8-05-29T16:07
最後才能換到原廠藥 即便民眾說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8-06-02T14:52
醫生,我以前吃那個藥(原廠)沒問題,能不能開給我
醫生回答不行,這是健保規定的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8-06-03T18:58
民眾又問,那我自費可不可以,我不想再吃這種有副作用的藥
醫生還是回答不行,健保規定沒辦法,我只能開藥給你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8-06-07T10:53
然後你不要吃,丟掉,開幾次我回報有副作用,之後再開給你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8-06-09T01:13
為什麼會有這種糖果藥丸跟畸形的制度? 因為便宜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8-06-11T17:58
便宜沒錯,甚至是美德 但是前提是你把關要跟FDA一樣啊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8-06-13T08:27
不要只限藥界 任何一個產業沒有開發新產品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8-06-17T08:33
你會相信他有多專業,產品多安全? 別騙了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8-06-20T19:19
還不是copy以後產品能動就好 然後料想辦法能偷就偷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8-06-22T04:29
現行一般學名藥廠多半還是在原廠藥的藥活性分子專利與
用途專利過期以後才上市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8-06-26T03:28
很尊重專利權阿
但在這專利連結制度之下,任由原廠登錄專利而不實審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8-06-29T12:16
其效果就是在司法制度之外,以行政手段延遲學名藥上市
不論學名藥廠走聲明三還是聲明四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8-07-04T05:16
你既然不懂生技,還叫囂這麼大聲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8-07-08T08:14
都是對於學名藥的誤解與偏見
台灣健保才不是偏好學名藥
台灣的健保是對於所有藥品、醫材、醫護人員都壓榨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8-07-11T11:20
是嗎 那大多數第一次用藥是學名藥還原廠藥?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8-07-14T18:05
印度藥業會強的原因就是早年印度不甩美國那套智財制度
印度玩自己的規矩,而扶植起他們的製藥工業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8-07-17T05:26
這制度實施下來,原廠新藥也不會比較早引進台灣
這制度實施下來,台灣生技業發展還可能受限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8-07-18T20:26
說起來我不清楚你的立場,印度是不利連結制度反方的例子?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8-07-21T18:10
多間台灣生技/新藥開發公司,背後投資人是學名藥廠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8-07-25T04:07
贊成連結制度的 反而多是拿印度當例子耶...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8-07-28T12:18
印度早期只給process專利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8-08-02T08:57
但沒有給藥物活性物質的專利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8-08-03T22:58
造就印度製藥工業可極盡可能的開發出非原廠藥品製程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8-08-06T02:14
但又不會被"物"的專利阻擋
1995年加入WTO,印度才修法,但過度時間給10年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8-08-06T19:54
恩 那印度藥物是近期還是早期發展的好?
舉世聞名的的C肝藥 是早期還近期?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8-08-08T19:53
C肝藥是授權的,Gilead等藥廠授權給數間印度藥廠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8-08-09T04:20
對啊 這就是贊成方的意見 (不是我的意見)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8-08-11T07:56
讓他們在自己的市場玩,乖乖繳權利金就好
印度的例子是告訴我們智財法規要配合著產業環境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8-08-12T17:15
但台灣已經有還算跟得上世界的智財法規
根本無需再架設一個極度偏袒權利人的行政制度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8-08-14T22:55
他們的主張就是因為修法,提高權利人的利益,產業變好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8-08-17T14:05
印度的製藥工業底子早就打好了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8-08-22T06:52
那你舉印度的例子不是剛好相反...(汗)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8-08-24T09:53
對方主張台灣也有跟得上世界GMP等制度,底子早就好了咧?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8-08-27T21:56
不會啊。印度早年不甩歐美,只玩自己的規矩,奠定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8-08-31T03:47
台灣製藥業發展還比印度早,這樣你怎麼回應?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8-09-02T10:56
製藥工業基礎
就算因加入WTO,也是延了10年才實施(or修)新專利法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8-09-06T02:42
有沒有比較早我不知道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8-09-06T21:10
也就是說,你認為印度國情跟台灣不一樣不能類比,對吧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8-09-07T16:53
但影響台灣與印度產業發展的差異不單只是智財就是
沒有這意思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8-09-10T18:51
我的意思是智財法規要配合產業環境與經濟水準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8-09-15T11:33
不是保護權利人就一定好棒棒
更不用說跳過司法,極度偏袒權利人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8-09-18T23:00
我只想搞清楚為什麼你要拿印度作比較
產業環境與經濟水準 就天差地遠啊?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8-09-23T18:54
專利權初衷要保護創新,但過頭了難不會扼殺創新嗎?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8-09-26T20:04
你如果覺得印度跟台灣有相似的地方 可以效法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8-09-27T05:18
還有國家受於美國壓力實施專利連結,但不照抄美國那套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8-09-30T05:08
那可能會爭取到制度的反對方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8-10-01T00:15
TPP起始國中,也有不甩美國,要求將軟性連結訂進去
而非美國要求的硬性連結(又稱第一代)
例子很多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8-10-05T14:21
OK啊 這能多少說服我 只是我搞不懂為什麼兩方都會拿印度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8-10-10T06:12
當作例子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8-10-11T04:50
想要了解有哪些國家可以抵抗美國壓力,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8-10-11T07:09
如何保護自己的產業與人民用藥權益
歡迎去做功課
兩方角度不同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8-10-16T03:30
我不知道修法派對於印度在2005年版專利法之後
製藥業有怎樣的提升之說詞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8-10-18T02:55
我幫你做個功課吧 等等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8-10-18T03:57
我知道案例,你可以了解祕魯、韓國、澳洲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8-10-21T13:38
https://goo.gl/GdS9Tr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8-10-22T00:40
看起來印度2005年後 產業有數倍成長
當然你的論述是因為這是之前不甩美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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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18-10-25T03:27
不過就我來看 實在沒人家說的有力 因為人口紅利一直都在
如果不甩真的就會成長 那就不會是2005年之後才成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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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18-10-26T01:26
你又怎知2005年之前沒有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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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8-10-26T03:58
這篇把學名藥、新藥混著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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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8-10-29T06:39
這種市場成長對新興經濟體而言還滿容易看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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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at 2018-10-30T18:55
怎麼都有人在我舉證後,又要問我怎知不會有其他狀況(汗)

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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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8-01-08T09:39
大家講的都對喔~~~ 專利法第60條講的是專利權效力所不及的事項,具體事項如法條所述。 而「申請藥品許可證」的行為,沒有列在第60條中,所以不是效力所不及的事項。 BUT! 申請藥證的行為是拿著申請書跟實驗資料送去主管機關說: 請您幫我審查看看,我是否有資格製造、販賣此一藥品呢? 這從頭到尾就不屬於侵權 ...

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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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8-01-08T00:57
※ 引述《sleepyday (秋天又來啦~~~)》之銘言: : 試著回答您的疑問: : 1. 新藥商會不會用新型專利卡人? : A:不無可能。就像你說的,申請舉發訴訟費用都很便宜。 : 既然便宜,為何不用? : 藥品上市後,每個月都是百萬千萬的進帳,對比起來根本超划算。 : 有問題,好啊, ...

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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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18-01-07T22:01
試著回答您的疑問: 1. 新藥商會不會用新型專利卡人? A:不無可能。就像你說的,申請舉發訴訟費用都很便宜。 既然便宜,為何不用? 藥品上市後,每個月都是百萬千萬的進帳,對比起來根本超划算。 有問題,好啊,來舉發來訴訟,能拖就拖。 看看健亞Pioglitazone的案子,訴訟拖了n年武 ...

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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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8-01-07T19:18
不知e版友想表達的衝突在哪, 不過這次修法其實已把藥事法40-2第5項一併刪掉了: 「新藥專利權不及於藥商申請查驗登記前所進行之研究、教學或試驗。」(刪) 修法說明說是為了避免重複規定所以才刪, 但其實這衍伸很多問題... 例如最明顯的,藥事法說的是and#34;新藥專利權and#34;,專利法是用and#3 ...

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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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anna
at 2018-01-07T15:22
※ 引述《erkunden (erkunden)》之銘言: : 好像沒人討論專利法第60條的問題,如果專利法第60條不一併修,就變成專利法與 : 藥事法的法律衝突問題囉,呵呵,還是經濟部又要學勞動部「函釋」那招? : 還有啊,執行上還有很多細節不是光靠母法可以解釋清楚的,不知道藥事法施行細則還有專 : 利法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