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稅額試算表裡面扶養親屬的依據
試算表上寫依據去年報稅資料
我去年是第一年報稅,報了扶養父母
可是今年試算表上還是只有我自己,沒有把父母也加進來
父母都未滿60歲,任職農林漁牧百分之百成本的行業,只有利息所得沒有其他收入
這樣是代表可能不符合扶養的規定嗎?不然為什麼今年沒照去年的扶養對象試算呢?
還有第二個衍生的問題~
那我如果還是要報扶養父母,父母的利息所得部分因為也沒扣繳憑單
應該也不會超過免稅額85000,最後加起來也在扣除額27萬以內
其他所得的部分也很單純,不想跑一趟國稅局><
如果直接漏報的話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