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稅唸學堂/遺產現金被領走,為啥用公設 - 所得稅
By Sandy
at 2022-07-15T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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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遺產現金被領走,為啥用公設保留地抵繳不行?
2022/07/06 10:57:29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鄧爸爸(化名)的遺產稅案算出來了,稅額323萬多元。臨到要繳稅,繼承人小鄧才發現
,鄧爸爸農會帳戶的存款竟被人領走了,少了110多萬元。沒辦法,小鄧申請用鄧爸爸名
下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國稅局拒絕。國稅局官員說:「遺產的存款夠繳稅的。」不算
繳現困難,沒法准。小鄧最終另外籌錢繳清稅款。
這是南區國稅局的案子。本來都算得好好的,鄧爸爸的遺產總額7,300多萬元,扣掉免稅
的公設保留地、各項扣免額等,遺產淨額3,200多萬元,應稅323萬多元。鄧爸爸銀行、農
會存款合計剛好有323萬多元,可以拿來繳稅。
沒想到,遺產稅還沒有繳,鄧爸爸農會帳戶被結清,帳戶存款被人領走了。一查,提現的
也是繼承人。
真的是意料之外,國稅局官員指出,遺產稅沒繳之前,遺產是被凍結的,不能動的。農會
要看到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動帳戶,這規定在
遺產及贈與稅法中。
農會未依規定辦理,被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罰鍰1萬元。
但是,國稅局官員說,死亡通報資料是不會通報民間金融機構的,一般都是在納稅人在查
金融遺產時,一併抛出存戶死亡的訊息。一旦金融機構收到存戶的死亡證明或者死亡除戶
籍資料,就必須凍結帳戶。金融機構受罰一般是在收到死亡通報資料後。
在收到通報前,官員指出,喪事、醫療費用結清等,很多還是會先動用被繼承人的現金。
農會被罰並沒有解決小鄧的問題,遺產中的現金先被拿走了,不夠錢繳稅。鄧爸爸名下有
一塊地在台南市永康,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開發,要賣也賣不了什麼錢,小鄧申請用
它來抵繳。被國稅局拒絕。
官員說,不少遺產稅案,繼承人都希望能拿遺產中的公設保留地抵繳,「因為划算,可以
按被繼承人(往生者)死亡日的土地公告現值算抵繳價值。」如果賣,還賣不到公告現值
的價錢。
所以,以前高所得者節稅有一招,低價買進公設保留地,再捐贈給政府,然後按捐贈年度
的土地公告現值列舉扣除,可以少繳綜合所得稅。官員說,後來法令修正了,如果拿不出
購進成本,列舉扣除金額按捐贈時公告土地現值的16%計算,不再全額抵扣。
為什麼小鄧申請用公設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南區國稅局不准呢?國稅局官員說,申請「實
物抵繳」遺產稅要同時符合三個要件:(1)遺產稅額超過30萬元。(2)繳現困難。(3)
多數繼承人同意。鄧先生的實物抵繳申請沒過是因為不符「繳現困難」。
官員說,依規定,如果遺產上有現金,要先以現金抵繳,包括死亡前兩年贈與的現金。這
裹所說的遺產,指申報遺產稅的「遺產總額」。現金不足的部分,才能申請實物抵繳。
鄧先生這麼申請抵繳的,用(1)被繼承人帳戶中207萬多元存款,(2)農會喪葬補助15萬
多元,(3)台南市永康一塊公設保留地。南區國稅局剔除喪葬補助,因為它不在遺產總
額中,遺產稅原則上用遺產繳稅。也剔除公設保留地,因為鄧先生遺產總額中有足夠的存
款、現金繳稅,「沒有繳現困難」。
鄧先生申請復查、提起訴願。他是這麼訴求的,國稅局稱沒有繳現困難,不准實物抵繳,
但存款已被其他繼承人領走,他拿不回來,不然,國稅局去追回來好了,國稅局可以告「
其他繼承人」侵占遺產稅。南區國稅局指出,這不屬於國稅局要處理的範疇。財政部也支
持國稅局的作法。
官員說,「這是繼承人之間的事,是家事,繼承人可以自行循法律途徑解決。國稅局只是
收稅的單位,無法處理繼承人的家事。」
小鄧最終還是籌錢繳現了。不過,如果鄧爸爸遺產中的現金只有200萬元,小鄧申請了公
設保留地抵繳,接下來呢?
官員說,接下來,先比日期,決定是「全繳」還是「按比例抵繳」。比什麼日期?比公設
保留地的劃設日期和被繼承人的取得日期。「買的時候,那塊地還不是公設保留地,可以
全繳。」如果買來就是公設保留地,只能按比例抵繳,防杜前述那種專門買來抵稅的情況
。
按比例抵繳,有個計算抵繳金額上限的公式:
國稅局幫你算
公設保留地得抵繳遺產稅限額=應納遺產稅額×(申請抵繳之公設保留地財產價值/全部
遺產總額)
假設被繼承人遺產總額4,000萬元,應納稅額300萬元,未遺留現金或存款,遺產中的公共
設施保留地核定遺產價值是200萬元,公共保留地的抵繳限額是15萬元
本稅300萬元×(200萬元/4,000萬元)=抵繳限額15萬元。
官員說,在遺產稅的計算中,公設保留地的價值按被繼承人死亡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認定,
計入遺產總額中,但公設保留地是免稅,再由公設保留地扣除額來減除。
而公設保留地抵繳的價值,按申請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計。官員說,例如109年的遺產稅案
,至110年核定,110年提出抵繳申請,該保留地的價值按110年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公
告現值會調漲的,這規定有利於納稅人。」
官員說,以上述例子,該保留地價值202萬元,國家會拿走15萬元/202萬元的持分。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6439772?udnredir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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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10:57:29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鄧爸爸(化名)的遺產稅案算出來了,稅額323萬多元。臨到要繳稅,繼承人小鄧才發現
,鄧爸爸農會帳戶的存款竟被人領走了,少了110多萬元。沒辦法,小鄧申請用鄧爸爸名
下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國稅局拒絕。國稅局官員說:「遺產的存款夠繳稅的。」不算
繳現困難,沒法准。小鄧最終另外籌錢繳清稅款。
這是南區國稅局的案子。本來都算得好好的,鄧爸爸的遺產總額7,300多萬元,扣掉免稅
的公設保留地、各項扣免額等,遺產淨額3,200多萬元,應稅323萬多元。鄧爸爸銀行、農
會存款合計剛好有323萬多元,可以拿來繳稅。
沒想到,遺產稅還沒有繳,鄧爸爸農會帳戶被結清,帳戶存款被人領走了。一查,提現的
也是繼承人。
真的是意料之外,國稅局官員指出,遺產稅沒繳之前,遺產是被凍結的,不能動的。農會
要看到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動帳戶,這規定在
遺產及贈與稅法中。
農會未依規定辦理,被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罰鍰1萬元。
但是,國稅局官員說,死亡通報資料是不會通報民間金融機構的,一般都是在納稅人在查
金融遺產時,一併抛出存戶死亡的訊息。一旦金融機構收到存戶的死亡證明或者死亡除戶
籍資料,就必須凍結帳戶。金融機構受罰一般是在收到死亡通報資料後。
在收到通報前,官員指出,喪事、醫療費用結清等,很多還是會先動用被繼承人的現金。
農會被罰並沒有解決小鄧的問題,遺產中的現金先被拿走了,不夠錢繳稅。鄧爸爸名下有
一塊地在台南市永康,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開發,要賣也賣不了什麼錢,小鄧申請用
它來抵繳。被國稅局拒絕。
官員說,不少遺產稅案,繼承人都希望能拿遺產中的公設保留地抵繳,「因為划算,可以
按被繼承人(往生者)死亡日的土地公告現值算抵繳價值。」如果賣,還賣不到公告現值
的價錢。
所以,以前高所得者節稅有一招,低價買進公設保留地,再捐贈給政府,然後按捐贈年度
的土地公告現值列舉扣除,可以少繳綜合所得稅。官員說,後來法令修正了,如果拿不出
購進成本,列舉扣除金額按捐贈時公告土地現值的16%計算,不再全額抵扣。
為什麼小鄧申請用公設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南區國稅局不准呢?國稅局官員說,申請「實
物抵繳」遺產稅要同時符合三個要件:(1)遺產稅額超過30萬元。(2)繳現困難。(3)
多數繼承人同意。鄧先生的實物抵繳申請沒過是因為不符「繳現困難」。
官員說,依規定,如果遺產上有現金,要先以現金抵繳,包括死亡前兩年贈與的現金。這
裹所說的遺產,指申報遺產稅的「遺產總額」。現金不足的部分,才能申請實物抵繳。
鄧先生這麼申請抵繳的,用(1)被繼承人帳戶中207萬多元存款,(2)農會喪葬補助15萬
多元,(3)台南市永康一塊公設保留地。南區國稅局剔除喪葬補助,因為它不在遺產總
額中,遺產稅原則上用遺產繳稅。也剔除公設保留地,因為鄧先生遺產總額中有足夠的存
款、現金繳稅,「沒有繳現困難」。
鄧先生申請復查、提起訴願。他是這麼訴求的,國稅局稱沒有繳現困難,不准實物抵繳,
但存款已被其他繼承人領走,他拿不回來,不然,國稅局去追回來好了,國稅局可以告「
其他繼承人」侵占遺產稅。南區國稅局指出,這不屬於國稅局要處理的範疇。財政部也支
持國稅局的作法。
官員說,「這是繼承人之間的事,是家事,繼承人可以自行循法律途徑解決。國稅局只是
收稅的單位,無法處理繼承人的家事。」
小鄧最終還是籌錢繳現了。不過,如果鄧爸爸遺產中的現金只有200萬元,小鄧申請了公
設保留地抵繳,接下來呢?
官員說,接下來,先比日期,決定是「全繳」還是「按比例抵繳」。比什麼日期?比公設
保留地的劃設日期和被繼承人的取得日期。「買的時候,那塊地還不是公設保留地,可以
全繳。」如果買來就是公設保留地,只能按比例抵繳,防杜前述那種專門買來抵稅的情況
。
按比例抵繳,有個計算抵繳金額上限的公式:
國稅局幫你算
公設保留地得抵繳遺產稅限額=應納遺產稅額×(申請抵繳之公設保留地財產價值/全部
遺產總額)
假設被繼承人遺產總額4,000萬元,應納稅額300萬元,未遺留現金或存款,遺產中的公共
設施保留地核定遺產價值是200萬元,公共保留地的抵繳限額是15萬元
本稅300萬元×(200萬元/4,000萬元)=抵繳限額15萬元。
官員說,在遺產稅的計算中,公設保留地的價值按被繼承人死亡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認定,
計入遺產總額中,但公設保留地是免稅,再由公設保留地扣除額來減除。
而公設保留地抵繳的價值,按申請日的土地公告現值計。官員說,例如109年的遺產稅案
,至110年核定,110年提出抵繳申請,該保留地的價值按110年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公
告現值會調漲的,這規定有利於納稅人。」
官員說,以上述例子,該保留地價值202萬元,國家會拿走15萬元/202萬元的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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