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軍教人員薪資所得 明年起課稅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臺南市鹽水區某國小吳老師問:國小老師薪資所得免稅將取消,何時需要列入綜合所得稅

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自明(101)年起,現役軍人之薪餉暨托兒所、幼稚園、國民

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將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即

於後(102)年5月申報101年綜合所得稅時應列入申報。另外,雖然軍教人員之薪資所得

於102年5月申報101年綜合所得稅時才須列入申報,但國軍部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幼

稚園及托兒所自101年1月起給付軍教人員薪資,即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辦理扣繳。

【2011/08/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528280.shtml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