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合約.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繳納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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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有符合我的問題...

契約書上最後一條寫著:

"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但是房東並沒有像其他版友一樣把這條刪掉

然後重點來了

租賃契約到去年7月31日就到期

但是我想續住 房東也沒有繼續跟我簽第二年的約....

也就是說從去年7/31至今都沒有契約 但我的房租仍按時繳給房東


所以列舉扣除額中的房租支出 我也可以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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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裡~都那麼熟了~ ╮ 口桀口桀... ╭ 謝謝你們來參加我們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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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梯 ◣ ◢ 室友◣ ◢ 哥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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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1-05-08
要列舉房租扣除 我記得一定要有合約書喔...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5-11
是喔! 那我還有7個月可以報稅XD
Joe avatarJoe2011-05-15
有前7月租約,再說明8-12為民法451不定期繼續,並附上付租
金資料,切結書 可報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