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個系友組成的社會團體
因此有時都會捐款給系上(像是贊助畢業展--十萬元)
想詢問的問題是,
這筆捐款是否需要在一月底前的所得申報中,
進行申報?
一開始詢問稅捐處的人是表示不需要,
只要在五月時提出即可。
但後來電話中又再次詢問,得到要申報的答案,
而申報項目為"其他所得"
且電話中的人員也提到,
以前不用,但後來國稅局(?)有宣導需要申報
因此,想請對這方面有瞭解的人士,
是否可以告知正確的處理方式
畢竟若是要補申報,就得繳罰金,
我擔心時間越久,罰金會增加,那就糗了!
拜託大家了!謝謝!
(希望有清楚表示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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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時都會捐款給系上(像是贊助畢業展--十萬元)
想詢問的問題是,
這筆捐款是否需要在一月底前的所得申報中,
進行申報?
一開始詢問稅捐處的人是表示不需要,
只要在五月時提出即可。
但後來電話中又再次詢問,得到要申報的答案,
而申報項目為"其他所得"
且電話中的人員也提到,
以前不用,但後來國稅局(?)有宣導需要申報
因此,想請對這方面有瞭解的人士,
是否可以告知正確的處理方式
畢竟若是要補申報,就得繳罰金,
我擔心時間越久,罰金會增加,那就糗了!
拜託大家了!謝謝!
(希望有清楚表示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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