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做牙齒矯正,而且今年(101年)完工,歷時近兩年(99~101年),
一開始矯正時,我詢問醫生最後是否能開收據給我,醫生說ok,
這個月我矯正要完成了,就向診所申請收據,
結果,診所開給我的收據分成三個年度(99、100、101)
也就是,我今年只能拿100年度的收據來報,101年度的明年報,
那...現在開給我99年度的,不就作廢了嗎?!
我還以為診所會一次開立我這三個年度所繳的總費用在一張收據上...
醫生也沒錯,是真的最後有開收據給我,只是分三年開...
那...我的99年收據,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派上用場嗎?(畢竟99年的收據有上萬...)
可以把去年的標準扣除額改成用列舉的,或是三個年度一次報之類的嗎?
診所的助理跟我說他們的客人都可以報,但是怎麼報,他們就不清楚,
可能要問國稅局......囧
國稅局一定說過期就不能報了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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