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撫養的親屬有利息收入但去年未知,如何補?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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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三年,去年開始申報撫養公婆,

因為有房貸利息支出與保險醫療等,因此採列舉申報,

今年準備如法列舉時,被婆婆告之她收到我公公的一張單據,

發現是軍人退伍的公公有優存利息收入約13萬元,

本以為利息所得不超過27萬元,可以不用理睬,

但以自然人憑證搭配手動輸入試算後發現,

這筆利息所得高於我們的房貸利息支出,因此程式自動帶入變為標準扣除,

因此要繳的稅金多了幾千元,不過這不重要,我們還是打算誠實申報,

只是現在我很煩惱,去年申報的資料就少列了這一筆收入(我們真的不知他有18趴...orz)

我們是不是會因此被補稅追繳? 在稅務人員發現之前,我該如何主動補繳?

如果我自己主動要求補繳是不是可以免罰金?

可是我爬了文,好像過了今年二月,就不能在更補去年的報稅了?

所以,我是不是也來不及了,就等被查到了再來補就是了?

先謝謝各位高手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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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1-05-26
房貸利息須與儲蓄扣除額二者"相抵",所以不能自行省略不報
Zanna avatarZanna2011-05-27
文章代碼(AID): #1DpDhBsd (tax) 給你參考
在國稅局寄核定通知書前應該都來得及自行更正,
Lydia avatarLydia2011-05-31
只需要補繳稅的差額+利息。所以趕快跑國稅局一趟申辦吧
David avatarDavid2011-06-02
"隔年二月"只是個參考時間,因為五年內都可能被追討欠稅
Freda avatarFreda2011-06-05
真好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6-09
感謝akakapo的回答,我會盡快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