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問...
我媽媽在去年10月時胃酸過多去就診,12月痊癒,到現在沒複診過
如果現在保醫療險,要寫上去嗎??
剛剛有人跟我提到,就算你有寫上去,保險公司也核保(沒除外/加費),
但之後如果發生相關疾病,保險公司還是可以用既往症拒絕理賠....
這是真的嗎???
感覺就像是,發生相關疾病時,有寫只是讓保險公司少了一個去尋找查證
的工作而已,因為你已經跟他講了...沒寫的話,他至少還要去查證...
說不定沒查到,反而有理賠....
保險公司果然是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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