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連續贈與會有贈與稅問題嗎? - 稅務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20-10-09T20:56

Table of Contents

我有上網查過每人每年有220萬的贈與稅
然後夫妻雙方沒有贈與稅的限額
因為我爸最近要轉給我300萬
所以我爸先轉給我200萬
然後又轉給我媽100萬
同一天又叫我媽轉給我100萬
這樣應該符合每人每年220萬的額度吧
還是說國稅局會認為都是我爸轉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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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0-10-13T05:35
羨慕有300W(誤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20-10-13T11:45
應該不型 一人對N人總計轉出220W上限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20-10-17T17:22
納稅義務人是你爸,如同樓上說的,你爸是贈與300萬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20-10-20T23:58
多出的80萬要課稅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20-10-21T19:51
因爲我爸先給我媽應該沒有在總計中吧。不是夫妻可以互轉
沒算贈與嗎?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20-10-26T00:21
可以啊,夫妻之間沒有贈與稅,父及母一人有220w/1y的
免稅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0-10-28T22:53
可能會被認為是「連環贈與」,依「實質課稅原則」而
被課贈與稅。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20-11-01T23:00
A爸贈與給你媽的錢,是透過迂迴方式(附負擔之贈與
或負條件之贈與),來達成規避贈與稅之目的。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20-11-05T16:46
連演都不演,做得太明顯了。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0-11-06T09:53
那我現在再轉回去給我媽。可以避免被追稅嗎?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20-11-08T09:59
實務上,在被查獲前,受贈人將受贈金錢返還贈與人的
話,是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的。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20-11-10T19:38
只是就法理上,我一直覺得怪怪的。 XD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20-11-15T13:27
建議從原來你轉入的銀行帳戶,匯回你媽原來轉出的銀
行帳戶,金流才會比較清楚。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20-11-17T06:40
建議:有錢人要付點錢,找專業人士諮詢或協助處理。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20-11-19T07:51
那就不要同一天啊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0-11-19T14:27
感謝t大的說明~因為我爸一直覺得他是合法所以他不想找專
業人事處理~
Joe avatar
By Joe
at 2020-11-19T17:28
夫贈與妻100,再由妻贈子。 若妻確有意贈與,我認為沒
實質課稅的問題。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20-11-24T09:33
查獲前(調查基準日前)匯回,因為當事人間究竟贈與或其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0-11-25T08:18
他原因(如借貸),認定不易,故不列入贈與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20-11-26T22:26
我只能說該花的錢要花,我到目前為止,幾乎沒聽過業
界有人提到連環贈與,要不是準備考試,不會去讀這類
的論文。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20-11-29T03:19
大概只有法研所或國考律師的財稅法組考生,會去唸這
玩意。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20-12-03T12:11
跟大家回報一下~我打電話問國稅局了~J大的說法戶籍在台北
應該是沒問題~如果是南部就會被追稅~我是覺得很怪~國稅局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20-12-06T17:56
的說法~怎麼同一個稅法出了台北就不一樣
Ivy avatar
By Ivy
at 2020-12-09T02:50
有一天要是連國稅局裡的承辦人員也唸了那些論文或上了
課,看誰會被先開刀。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20-12-11T07:03
我看過兩篇談連環契約的論文,兩個台灣學者都贊同德
國這類的見解,應採實質課稅原則。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20-12-15T21:24
如果我媽先轉給我100了~然後我爸再轉給我媽100~哪這樣應
又不算連環了吧???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0-12-16T09:49
我猜台北應該是不想玩這種時間差的遊戲~所以比較寬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20-12-19T20:41
就「演技」而言,上面方式比你爸以夫妻贈與給你媽100
萬,當天你媽立刻贈與給你100萬,當然又好了一點。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20-12-24T00:08
花點錢找人規劃啦!
我只能這麼說了。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20-12-27T00:47
夫妻贈與免稅啦,所以有過媽媽就可以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0-12-29T03:06
案件在國稅局手上,要怎樣適用法律,是國稅局說了算
,而不是你說了算。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1-01-02T17:13
至於之後的稅務救濟是另一回事,但既然知道可能會出
問題的話,就要事先防範,而不是去賭是審查人員是那
位?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21-01-03T14:28
1.因為這種配偶子女連環贈與規避稅額很低,所以目前很少
見國稅局以避稅為由調整。2.不過夫妻相互贈與然後再轉給
子女案件,尤其是金流都在短期完成的,很容易被認為規避
稅捐,一來夫妻間的贈與意思表示非常大可能是通謀虛偽,
再者夫妻間移轉贈與標的物後又迅速移轉給子女,這只是流
於形式的完成民法贈與要件,依釋字420意旨,第一層夫妻
間贈與並無經濟實質。簡單說,不抓是稅額太少,而且稅局
通常不容易舉證,實務不是不抓這種連環贈與規避,而是懶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21-01-07T16:45
t大說的返還贈與可以從贈與總額扣除問題的確很奇怪,贈與
在贈與標的物移轉交付時就實現了,除非贈與契約有無效得
撤銷事由,不然怎可以扣除總額呢?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21-01-09T05:47
我辦過,而且成功耶。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21-01-11T00:12
是死亡前兩年贈與,列入遺產總額,是更複雜的案件。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1-01-11T18:17
就民法而言是不通,但稅法函釋有利於納稅義務人,我
也不反對就是了。 XD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21-01-14T00:02
另外稅法上贈與行為或民法上贈與契約,都是不要物行
為,這很重要。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21-01-14T05:57
另外這幾天,我重看兩個學者寫的文章,而且跟本文就
是幾乎一樣的案例事實,都是主張應該課徵贈與稅。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1-01-15T12:25
每個人審查人員見解都不一樣,晚一陣子用不同理由贈與又
不會少一塊肉,何必去賭審查人員呢?
Mia avatar
By Mia
at 2021-01-18T05:10
國稅局很忙,請手路好一點,不要給他們找麻煩。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21-01-20T07:10
國稅局明年會開始招考一些類似「財稅法組」的人員進去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21-01-24T09:26
,這些人是偏向唸法律出身,而非唸稅務出身的。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21-01-25T08:27
其實從民法觀點跟稅務觀點,有時候那個得出來的結果會
差很多。
你覺得依民法沒有問題的行為,到了稅捐實務,可能會被
修理得很慘。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1-01-26T17:31
有錢人直接不演了 這才是優良納稅人口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21-01-29T21:30
符合,爸媽兩人都有220萬額度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21-01-31T23:41
都是舉證的問題。如果是考題假設好的事實,就很簡單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21-02-03T14:19
實務上,國稅局很難舉證說夫妻間不是贈與,因為連環贈
與也很難就說夫妻這段是通謀虛偽。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21-02-05T13:31
調查基準日前匯回就不認為贈與,也是一樣,當事人間到
底啥法律關係,國稅局非常難舉證。乾脆用函釋處理掉。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21-02-08T11:26
爸爸有440萬,給媽媽220萬,爸爸在贈與兒子220,媽媽在贈220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21-02-10T02:27
這樣子有bug嗎? 母跟父一年不是各自有220萬的贈與額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1-02-14T22:12
通謀虛偽而為意思表示,在私法上的效力是無效。
本件事實所述,如為連環贈與,在私法上是有效的,但在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21-02-18T16:25
稅捐理論上,應以實質課稅原則,課徵贈與稅。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21-02-20T09:14

連環贈與的類型,比較像是「脫法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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