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自用住宅 取消當前租屋補貼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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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發問關於申請自用住宅的問題

小弟先前已經以自己名義買了新屋
主要是本人和母親同住

預計是在九月中之前會完成新屋的過戶

因為目前和母親還是在租房的狀態
母親也有以個人名義申請租屋補貼每個月約5000元


有疑問的點就是
目前是想在新屋過戶到我名下後
立即將母親一個人戶籍遷入新屋住址
(因本人有些老家裡的因素本人戶籍暫時不方便遷入新屋)

好在9月22號期限前申請自用住宅


母親因為遷出租屋處戶籍所以也因此必須立即停止租金補貼


但礙於新房子九月底才會交屋 加上裝潢裝修工期最快也是預計11月多才能入住

代表會有至少兩個月沒有租金補貼的空窗期


想問說這樣是否等到明年再申請自用住宅會不會比較好 還是說儘早在今年度申請
申請自住的話 有房貸利息好像也可以抵稅?

不知道怎麼做才比較好 請各位先進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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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9-06
9/1以後過戶的話,今年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會開給前屋主負
責繳,你就算趕在9/22以前申請自用住宅,也是明年才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