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我有往來的銀行,有些存款、信用卡主要都刷他的
因為某些原因覺得自身權益受損,先致電銀行專線反映
"您的意見我會轉達內部",想也知道這句話的意思
於是我直接打給金管會申訴,被迫留下真實姓名、身分證和電話
過幾天,自稱該銀行高層主管打來說他接獲我申訴案,說會改進
但搞了半天終究還是摸摸頭而已,根本沒改善....
由於這家銀行提供的業務符合我需求,所以我還是想持續有良性往來
不過我會不會因為曾經申訴過,在檔案上留下什麼不良紀錄?
未來申辦其他服務、產品,會不會因此而為難或遭拒?
或其他負面後果......?
我還是很氣不過申訴的事項未改善,但不知道要不要再繼續爭取?
如果為了一根草毀了整座森林,實在是划不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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