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自己的文章問一個也是撫養的問題
假設今天我哥哥的小孩我去申報扶養
到時候因為哥哥有收入(也有報稅)
所以被駁回 叫我補稅
我想請問的是 我補稅的同時可以把小孩再掛回哥哥名下嗎?
這樣變成國稅局要再退給我哥稅嗎?
(因為我哥報稅的時候 是沒有抱小孩撫養的)
不知道大大對這種情況 有遇過或是知道解答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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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今天我哥哥的小孩我去申報扶養
到時候因為哥哥有收入(也有報稅)
所以被駁回 叫我補稅
我想請問的是 我補稅的同時可以把小孩再掛回哥哥名下嗎?
這樣變成國稅局要再退給我哥稅嗎?
(因為我哥報稅的時候 是沒有抱小孩撫養的)
不知道大大對這種情況 有遇過或是知道解答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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