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扶養母親疑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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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家母今年50歲,

目前無工作,

僅有打零工共6000元的收入,

另有一些定期存款利息(根據國稅局查詢結果有接近10萬?),

想請問是否可申報扶養?

或另問家母的儲蓄所得是否可於儲蓄所得扣除額中扣除?
(小弟與家母的儲蓄所得幾乎等於家母的所得)




另看了別人案例是女兒儲蓄所得約3000元

媽媽儲蓄所得約7000元(總所得)

女兒申報扶養媽媽~

在申報人(女兒)儲蓄所得扣除額部分顯示約10000元~

所以若由此案例~小弟申報應該是可以才是~

但由於爬文及置底文顯示.....

家母收入超過一定稅額就無法申報扶養~

所以小弟的案例是否可申報扶養?

謝謝大家




另置底文所提及達一定稅額~

想問問大家~一定稅額是指多少呢?

謝謝大家~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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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5-31
可以 82000
Sandy avatarSandy2013-06-01
薪資所得6,000元+利息所得約100,000元=106,000元
Emma avatarEmma2013-06-04
這樣看來你母親101年度所得額超過免稅額82,000元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6-08
不符合無謀生能力之定義喔
Una avatarUna2013-06-12
利息所得超過免稅額,應該還是可以報扶養(畢竟老本賺利息
Jake avatarJake2013-06-13
是很常見的),我母親的利息收入一直都是10幾萬,十幾年來
我報扶養也都OK,利息有27萬的免稅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