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6月結帳日前申請 都有效
更新日期:2008/06/02 04:33 許文台北報導
使用信用卡繳稅的納稅義務人要注意,如果刷卡繳納稅款以後,想
要分期償還,必須在信用卡的結帳日之前,提出申請,至於結帳日
,每個人、每張卡都不同,帳單上、客服人員都可以詢問得到。
綜所稅款統一在6月9日入帳,不管是在5月初就申請刷卡繳稅,還
是最後一天才申請的人,都是在6月9日這一天入帳,持卡人只要在
帳單結帳日前,打電話到客服申請,報出授權碼,都可以申請分期
。
舉例來說,小明在6月2日刷卡繳稅,卡片的結帳日是6月3日,但因
為統一的稅款入帳日是6月9日,稅款會算在7月分帳單,小明只要
在7月3日前打電話申請,都可以分期。
若是5月初就刷卡繳稅的人,卡片的結帳日是20日,但是,因為稅
款統一會在6月9日入款的關係,也算6月分的帳單,只要在6月20日
之前打電話,跟客服申請分期還款,也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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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分期的成本哦, 小朋友不要用~
這個新聞有舉例, 說明的比較白話, 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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