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在90年的時候買了一份醫療保單。
當時在要保書上也告知,84年時曾經動過肺部手術,
保險公司在90年承保的時候沒有要求體檢、加費,
甚至在保單上也沒有任何批註除外的內容。
101年開始,由於爸爸身體狀況變差,開始進出醫院,也開始申請理賠,
但保險公司卻用保險法127條為由,認為爸爸的疾病是在要保時就已存在的狀況,
所以拒絕理賠。
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還有辦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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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要保書上也告知,84年時曾經動過肺部手術,
保險公司在90年承保的時候沒有要求體檢、加費,
甚至在保單上也沒有任何批註除外的內容。
101年開始,由於爸爸身體狀況變差,開始進出醫院,也開始申請理賠,
但保險公司卻用保險法127條為由,認為爸爸的疾病是在要保時就已存在的狀況,
所以拒絕理賠。
我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還有辦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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