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時.保險公司調查病歷的範圍是否過度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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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家人兩年多前投保中XX壽。
去年底在長庚查出腦部腫瘤,接著出院,兩天後台大急診,癌症
(在長庚即知道可能是癌症,但醫生未切片,所以診斷書寫腫瘤)
這部分長庚的理賠以腫瘤理賠而不能以癌症理賠是嗎?

接下來,家人在11月底台大出院,我們12/10送件申請理賠。
12/23收到要簽調病例同意書,並註明"12/25未簽回申請取消"
然後現在是1/4,昨天詢問業務員,他回覆以下:
不論是保險法或示範條款,規定在公司收齊文件之後不高於十五日內給付,
若因可歸責於保險公司之事由,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
由於本次理賠內容為重大疾病,調病歷的時間則視被保人就醫醫院多寡
(但他們調的幾間都沒就醫過!)而有影響,且以正式公文函詢,
保險公司無法要求醫院處理時程。

意思是說,即便法律這樣規定,但遇重大疾病即失效?
所以中XX壽可以慢慢調??
但下面S大推文說只要超過15天即須支付利息?
那怎麼我的業務員意思不是這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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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4-01-09
申請病例範圍寫診斷書的病名就好
Edith avatarEdith2014-01-10
X國人X嗎?為何要跟業務講呢?業務又没有理賠權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1-12
業務只負責要約保單,拿傭金,理賠的事和業務無關,因為他們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1-13
拿不到你的理賠金,所以不關他們的事,跟他們認真你就輸了
Enid avatarEnid2014-01-17
你的業務是錯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1-18
調病例是保險公司的事情,只要文件備齊就要開始算天數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1-23
妳的業務員被河蟹了,然後又來河蟹妳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1-24
理賠文件只要符合契約規定 從送件日起算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1-26
如果12/10備齊契約所約定文件 從那天起就要算
現在已經超過15日 發存證信函給中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