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因為跌倒挫傷到骨科診所治療,醫師建議我自費
作一種超音波治療(每次大概1~2千塊, 療程時間要看狀況)
我詢問我三商的保險員關於意外實支實付(AMRR)的給付情形,
老實說我投保七八年從沒有申請過給付, 之前都覺得門診小錢就算了...
這次的費用不少,又一直被疼痛困擾所以想做這個自費療程..
業務員跟我說她詢問過公司, 此項非正統治療,公司願意給付這一次,
但我需要簽切結書.... 同意保險公司日後不再針對此治療給付。
可是我覺得不合理, 因為實支實付的意義不就在於補助健保不給付部分嗎?
很多自費的東西難道保險公司(核保單位)覺得效果不好就決定嗎?
(要說服我 也需要拿些實證醫療的文獻說服我吧...)
如果這簽下去 以後有其他問題導致的疾病,又需要這治療時豈不是變成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理由嗎? 而且醫學科技日新月異,現在普及率不高的治療未必
將來不會變成主流啊....
請問我有甚麼管道可以申訴或爭取的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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