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蘋果官網以台新玫瑰卡購買iphone 6s,結果本月帳單中此筆消費被歸為一般消費,僅
有0.3%現金回饋,與網購消費1.2%回饋相差四倍。
向客服反應結果強調要本行指定的網路購物才算,但是台新網頁也沒有列出哪些才是指定
網站,還說蘋果也有實體門市,所以這筆消費不算網購…
請問有人遇過類似的消費類別爭議或有人爭取成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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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0.3%現金回饋,與網購消費1.2%回饋相差四倍。
向客服反應結果強調要本行指定的網路購物才算,但是台新網頁也沒有列出哪些才是指定
網站,還說蘋果也有實體門市,所以這筆消費不算網購…
請問有人遇過類似的消費類別爭議或有人爭取成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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