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宣老師租稅法問題??小弟考試要考.. …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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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vcv (阿笨)》之銘言:
: 我計算的部分是 520000+72000+40000-120000 = 438000
: 再拿438000*0.13-25900 = 31040
: 不知道有沒有錯誤...請指教...謝謝
: ※ 引述《harpLin (I pray)》之銘言:
: : 以勞務提供地為準 何人何處給付在所不問 所以我想120,000不需併入台灣所得
: : 申報課稅
: : 出售土地是免稅項目中的第十二項喔
: : 先把所得總額加起來 再逐項扣掉扣除額 免稅額
: : 就可以算出所得淨額 再乘以邊際稅率減累進差額

不好意思....請問這一題有標準答案嗎@"@??

因為我用二維式條碼計算應繳稅額...和上面這位同學算出來不同耶...

我第一次用二維式條碼計算哩....

我是為了要做會計資訊系統的paper...所以借用一下題目哩...

因為我實在找不到案例哩...=_=\\我有去國稅局拿租稅手冊勒...

裡面還是沒有案例呀...只有教怎麼報稅..=_=\\租稅手用我拿了好幾本回來..XD...

所以請教一下...此題有標準答案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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