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板上各位
我下個月預計搭機從
3/14 台北-洛杉磯
當地時間3/14, 但台灣時間是3/15從洛杉磯飛利馬
3/29 利馬-洛杉磯
3/30 洛杉磯-台北
兩段的機票是分開買的
也就是帳單上會有兩筆180天內的機票紀錄
前一期帳單也都會刷滿5000元一般消費
這樣的話,
我是否可以3/14去桃機的bistro用餐
3/15使用洛杉磯機場貴賓室
3/29使用利馬機場貴賓室
3/30使用洛杉磯機場貴賓室?
有人有過類似的經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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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個月預計搭機從
3/14 台北-洛杉磯
當地時間3/14, 但台灣時間是3/15從洛杉磯飛利馬
3/29 利馬-洛杉磯
3/30 洛杉磯-台北
兩段的機票是分開買的
也就是帳單上會有兩筆180天內的機票紀錄
前一期帳單也都會刷滿5000元一般消費
這樣的話,
我是否可以3/14去桃機的bistro用餐
3/15使用洛杉磯機場貴賓室
3/29使用利馬機場貴賓室
3/30使用洛杉磯機場貴賓室?
有人有過類似的經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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