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申報撫養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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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撫養兄弟姊妹依規定須未滿二十歲或年滿二十歲仍就學
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
目前我想申報撫養我妹妹
經查應符合年滿二十歲但無謀生能力者
但我查GOOGLE有很多都被退件而補稅
故想再問清楚點
目前我妹妹的情形如下
1、去國稅局查所得,95年度只有郵局定存的利息所得2萬餘元
2、年滿二十歲
3、93及94年度時有工作並且有所得,但為15萬以下,在免申報之列者
4、與申報人(在下我)同一戶籍
5、父親年滿六十(每年我都申報撫養)
請問這樣符合年滿二十歲但無謀生能力者嗎?
須附里長證明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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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07-05-25
請爬文7262篇 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一文。
無工作無收入=/=無謀生能力。總之你妹不用報稅 不能被扶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7-05-30
若請里長開證明呢?
Andrew avatarAndrew2007-06-01
也要里長敢開、願意開證明吧。台北市里長已經不能開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