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狀房屋移轉 須繳契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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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狀房屋移轉 須繳契稅

2023-02-07 23:4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沒有權狀的房屋買賣移轉,雖然不用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但依規定仍需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檢附公定格式契約

書及相關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當地稅務局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更房屋稅的納稅

義務人名義。

官員說,民眾翁先生最近購買一房地,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卻被駁回,

經調查發現原因為土地上的房子未辦保存登記,沒有建物權狀,加上房地仍是前屋主名義

。稅務局表示,翁先生應與前屋主共同至稅務局申報繳納契稅後,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

才會變更為翁先生。

稅務局表示,買賣無權狀的老屋時,要注意相關稅務規定,此類交易契約其實不屬於印花

稅課徵範圍,不過在契稅方面,卻符合申報要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主動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567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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