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前陣子在整理家裡的時候發現一張婆婆在民國89年幫他買的遠雄保單
看了內容發現除了壽險外還有一份額度不高的實支實付"傷害"醫療
翻了一下條文 有明列要用正本申請理賠
在此之前他並不知道有這張保單 自然也不知自己保過實支實付
所以三年前買南山的醫療實支實付時 並沒有告知保過實支實付
因為南山規定若無告知 也只接受正本理賠 所以想請問
1. 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只能把保障比較少的遠雄解掉
因為以後就算有需要 也無法兩家都理賠
或是有辦法讓遠雄或南山通融 接受副本理賠
2. 又想到老公公司團險好像也有實支實付 細節還沒去查詢 如果也只接受正本理賠
若要理賠的時候就 是不是只能南山/遠雄(若還沒退)/團保 選一間了?
3. 是說保險公司在核保的時候不是會查詢被保險人之前保過的險種嗎?
為什麼不能依查詢結果為準 還要被保險人自行告知呢? :P
煩請有經驗的板友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
--
看了內容發現除了壽險外還有一份額度不高的實支實付"傷害"醫療
翻了一下條文 有明列要用正本申請理賠
在此之前他並不知道有這張保單 自然也不知自己保過實支實付
所以三年前買南山的醫療實支實付時 並沒有告知保過實支實付
因為南山規定若無告知 也只接受正本理賠 所以想請問
1. 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只能把保障比較少的遠雄解掉
因為以後就算有需要 也無法兩家都理賠
或是有辦法讓遠雄或南山通融 接受副本理賠
2. 又想到老公公司團險好像也有實支實付 細節還沒去查詢 如果也只接受正本理賠
若要理賠的時候就 是不是只能南山/遠雄(若還沒退)/團保 選一間了?
3. 是說保險公司在核保的時候不是會查詢被保險人之前保過的險種嗎?
為什麼不能依查詢結果為準 還要被保險人自行告知呢? :P
煩請有經驗的板友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