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壽標下國華人壽,還拿了八百多億
那為何不要簡單點,讓國華人壽破產就好
再依保險法第123條,依比例把該拿的保險金轉為債權
可能原本可以拿100萬的理賠,最後只能拿20萬
這樣不是很單純嗎?
不然大家爭相發行條件優惠的保單搶市,最後也是撐不下去
那哪些老實點的只發保守的保單所以生意不好,不就很吃虧
又或者以前那些高預定利率保單通通把預定利率拉下來變成2%
然後重新精算保障要打幾折
為何不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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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不要簡單點,讓國華人壽破產就好
再依保險法第123條,依比例把該拿的保險金轉為債權
可能原本可以拿100萬的理賠,最後只能拿20萬
這樣不是很單純嗎?
不然大家爭相發行條件優惠的保單搶市,最後也是撐不下去
那哪些老實點的只發保守的保單所以生意不好,不就很吃虧
又或者以前那些高預定利率保單通通把預定利率拉下來變成2%
然後重新精算保障要打幾折
為何不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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