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是在補教業,由於身分是兼職
所以薪水的發放都是領現金,去年96年度的所得
已經在另外一家老闆給我那張所得憑證,
因為去年96年度老闆有幫我投入勞健保。
換到這家補習班,老闆沒有幫我們投保,薪水也是領現金
為什麼她說要我的身分證資料還有住址說她有支付我們薪水就要報在上面?
問題是....我的報稅已經跟我老公一起報完啦?
所以我很懷疑,我就問他為什麼要給,
她說她有給我們薪水就要報上去什麼今年1-6月的?
我覺得好奇怪....@@"....到底老闆是要報什麼?
我是怕我問太多,老闆會不高興....有沒有人知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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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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