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險與公共意外險 相關規定疑問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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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小弟家中一樓店面出租,家母擔心因房屋老舊造成電線走火等意外,

延燒附近整片的木造房屋,造成天價的賠償。

之前保過火險,一年約一萬元,但是好像沒有特別註明會第三人責任的部分,不知道

延燒有無理賠(時間久遠已經忘記了)。

後來一直都是保公共意外險,但是最近發現公共意外險是指營業場所,可是除了店面外,

我們二樓並不是營業場所,業務員雖然說一樣,可是我在字面上看來覺得很奇怪,那

如果是住宅樓層造成火災也有賠嗎?

此外,公共意外險的保費約9千多(最高額賠到2千多萬,包含第三人的財損及傷亡),我

看一般房屋綜合險沒有到這麼貴,是否應該改成保住宅綜合險?


這方面資訊很少,想請問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應該保什麼險?

獨棟3樓只有頂樓是木造的40年老屋,一樓店面租人(非餐飲),這種情況保費大約多少?


也歡迎產險業務報價及說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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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9-03
公共意外險保單上面會寫範圍~~我沒看到不知道業務說的
是否正確
一般的住火是不包含第三人的~~目前有不少專案可以參考
Leila avatarLeila2017-09-04
這是租賃契約訂定技術性問題。出租人可於租約中載明該契
約生效除承租人按時交付租金外,並應於約定日(或租約生
效日)前檢附投保商業火險用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而房
屋老舊所生之損害屬出租人責任,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
出租人有修繕義務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據此,老舊木造房
屋出租前所有人應就電路與防火設備妥適維修,並於契約中
約定承租人使用義務,否則即便承租人投保相關保險,保險
公司仍可能轉向出租人求償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9-06
風險管理
Emma avatarEmma2017-09-10
住火應該都有送第三人責任險,但保額只有30萬~~
Jack avatarJack2017-09-11
何謂「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