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貼:
目前人在國外工作開始有領到薪水,有想匯一些給家裡
想知道這種情況稅務上的問題
查資料的時候看到兩個數字可以免稅,可是不知道到底是哪才適用
一個是六百萬 、另一個是一百萬
這兩個好像還有國稅局對該人是否有居住在台灣的差別
一個是有居所
另一個是沒有但是在稅務年度裡在台灣有待滿183天
怎樣才會被認定有居所呢? 我是還沒被除戶,大概每兩年就會回去一次,每次回去
待不超過兩個月,這樣是算有居所還是怎樣?
本身在台灣也沒有投資股票...這樣的話是匯多少錢以內能免稅呢?
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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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在國外工作開始有領到薪水,有想匯一些給家裡
想知道這種情況稅務上的問題
查資料的時候看到兩個數字可以免稅,可是不知道到底是哪才適用
一個是六百萬 、另一個是一百萬
這兩個好像還有國稅局對該人是否有居住在台灣的差別
一個是有居所
另一個是沒有但是在稅務年度裡在台灣有待滿183天
怎樣才會被認定有居所呢? 我是還沒被除戶,大概每兩年就會回去一次,每次回去
待不超過兩個月,這樣是算有居所還是怎樣?
本身在台灣也沒有投資股票...這樣的話是匯多少錢以內能免稅呢?
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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