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旅行及病住院費用除外條款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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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 "南山人壽海外旅行疾病住院費用給付附加條款"

二、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或事故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疾病住院費用責任:

(一)在本保險生效前一百八十日以內被保險人曾接受診療之疾病。



是不是指: 如果一個月前有在診所看過感冒,在國外因為流感住院,保險公司

將不給付此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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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1-06
是的,在保險生效日前的180天內有就診紀錄的病都不給付
Cara avatarCara2012-01-09
兩次感冒是同一個病因嗎?
不是的話也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