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大約算一下如果今年年薪300
海外投資所得只要超過570就會繳比較多的稅了
想請問一下怎樣算是合法
如果我海外券商賺了700
可是只匯回500
這樣還需要提出交易成本申報嗎?
還是其實我申報必須要申報700
簡單講
有沒有可能我今年賺1500
然後分三年匯回500
然後就不用繳稅?
還是說定義是我超過100就要申報
然後必須自己提出交易價格
超過670的門檻就得乖乖繳稅?
如果是這樣算
不管是複委託或是開海外券商只要超過都得乖乖繳稅
除非用嘉信提款
但這樣你國外的部位永遠都做不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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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所得只要超過570就會繳比較多的稅了
想請問一下怎樣算是合法
如果我海外券商賺了700
可是只匯回500
這樣還需要提出交易成本申報嗎?
還是其實我申報必須要申報700
簡單講
有沒有可能我今年賺1500
然後分三年匯回500
然後就不用繳稅?
還是說定義是我超過100就要申報
然後必須自己提出交易價格
超過670的門檻就得乖乖繳稅?
如果是這樣算
不管是複委託或是開海外券商只要超過都得乖乖繳稅
除非用嘉信提款
但這樣你國外的部位永遠都做不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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