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巴金健康與安聯DD5 盲點 - 保險
By Adele
at 2012-03-26T16:46
at 2012-03-26T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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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樣東西確實便宜,也能補足雙薪家庭在保險上的不足,但是大家詳細看過條款嗎?
真的想要用這個東西來代替癌症險的話再研究一下吧
請好好思考 是不是還需要防癌險 不論是 終生 or 定期
節錄自安聯的條款 第二條之中
www.allianz.com.tw/allianz_new/asp_include/page_include/3/open/DD5-A01.pdf
第一次罹患且符合下列定義之疾病。
一、 心肌梗塞: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份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件:
(一) 典型之胸痛症狀。
(二) 最近心電圖之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三) 心肌酶之異常增高。
同時三條件 看清楚 同時三條件
#舉例 如電視報導過的番王指揮,當下如果急救不成,直接掰掉,就是不賠
#也就是如果是急性心肌梗塞直接往生者此項無法申請
#或是沒有心肌梅報告或是心電圖者也不賠
二、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係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之血管繞道手術,須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患者有持續性心肌
缺氧造成心絞痛並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必須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其他
手術不包括在內。
三、腦中風: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所謂永
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
者:
(一) 植物人狀態。
(二) 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三) 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係指
食
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
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四)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
症
者。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
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半年後始可認定 這些情況大家自己判斷
四、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係指二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之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就是說兩個腎臟都要壞掉,只有一個壞掉或是兩個沒完全壞掉需要洗腎的話亦無法理賠
五、 癌症:
係指組織細胞異常增生且有移轉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經病理檢驗確定符
合行政院衛生署最近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病,但
下述除外:
(一) 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二)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三) 原位癌症。
(四) 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
#這個就最值得研究了
#一 這個坦白講 我不太懂 跳過
#二 俗稱血癌 坦白說就是 血癌不賠
#三 ㄟ 原位癌不賠 所以只能等變成一期癌後 再來申請理賠
大部份的防癌險只是不理賠 原位癌的罹癌保險金
#四 不是很懂
六、 癱瘓:
係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包括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
中之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
完全喪失者。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超過六個月以
上。 -3- DD5-B01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包括股、膝、踝關節。
#簡單的說 就是像阿扁老婆那麼嚴重就是了
七、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係指接受心臟、肺臟、肝臟、胰臟、腎臟及骨髓移植。
#這裡最好笑的就是骨髓移植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不賠 但是骨髓移植會賠?
#那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引起需要骨髓移植 究竟賠或不賠????
本契約所稱「特定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醫
師診
斷為第一次罹患本條前項第三款「腦中風」及第五款「癌症」定義之疾病。
---------------------------------------------------------------------------
寫這邊文章並不是要批評這兩家產品不好怎麼樣,而是要購買的人更慎重的去注意
你買到的內容,我覺得這兩家產品當做第二後備的話是ok的,
這兩個產品可以請領的門坎實際上非常的嚴苛 也就是你沒""那麼慘""是無法申請
就是說
慘->住院 跟
很慘->癌症又住院 都沒辦法
只有""那麼慘""--->重大疾病
依上類推
最重要的是實支付,第一後備則是防癌險,第二後備才是法巴dd5之類的東西
以上個人淺見!
--
真的想要用這個東西來代替癌症險的話再研究一下吧
請好好思考 是不是還需要防癌險 不論是 終生 or 定期
節錄自安聯的條款 第二條之中
www.allianz.com.tw/allianz_new/asp_include/page_include/3/open/DD5-A01.pdf
第一次罹患且符合下列定義之疾病。
一、 心肌梗塞: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份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件:
(一) 典型之胸痛症狀。
(二) 最近心電圖之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三) 心肌酶之異常增高。
同時三條件 看清楚 同時三條件
#舉例 如電視報導過的番王指揮,當下如果急救不成,直接掰掉,就是不賠
#也就是如果是急性心肌梗塞直接往生者此項無法申請
#或是沒有心肌梅報告或是心電圖者也不賠
二、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係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之血管繞道手術,須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患者有持續性心肌
缺氧造成心絞痛並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必須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其他
手術不包括在內。
三、腦中風:
係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所謂永
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殘障之一
者:
(一) 植物人狀態。
(二) 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三) 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係指
食
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
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四)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者。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
症
者。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
動,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半年後始可認定 這些情況大家自己判斷
四、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係指二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之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就是說兩個腎臟都要壞掉,只有一個壞掉或是兩個沒完全壞掉需要洗腎的話亦無法理賠
五、 癌症:
係指組織細胞異常增生且有移轉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經病理檢驗確定符
合行政院衛生署最近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病,但
下述除外:
(一) 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二)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三) 原位癌症。
(四) 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
#這個就最值得研究了
#一 這個坦白講 我不太懂 跳過
#二 俗稱血癌 坦白說就是 血癌不賠
#三 ㄟ 原位癌不賠 所以只能等變成一期癌後 再來申請理賠
大部份的防癌險只是不理賠 原位癌的罹癌保險金
#四 不是很懂
六、 癱瘓:
係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包括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
中之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
完全喪失者。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超過六個月以
上。 -3- DD5-B01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肘、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包括股、膝、踝關節。
#簡單的說 就是像阿扁老婆那麼嚴重就是了
七、 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係指接受心臟、肺臟、肝臟、胰臟、腎臟及骨髓移植。
#這裡最好笑的就是骨髓移植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不賠 但是骨髓移植會賠?
#那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引起需要骨髓移植 究竟賠或不賠????
本契約所稱「特定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醫
師診
斷為第一次罹患本條前項第三款「腦中風」及第五款「癌症」定義之疾病。
---------------------------------------------------------------------------
寫這邊文章並不是要批評這兩家產品不好怎麼樣,而是要購買的人更慎重的去注意
你買到的內容,我覺得這兩家產品當做第二後備的話是ok的,
這兩個產品可以請領的門坎實際上非常的嚴苛 也就是你沒""那麼慘""是無法申請
就是說
慘->住院 跟
很慘->癌症又住院 都沒辦法
只有""那麼慘""--->重大疾病
依上類推
最重要的是實支付,第一後備則是防癌險,第二後備才是法巴dd5之類的東西
以上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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