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與媽媽合併申報(母親未滿60歲) 填報關係為撫養直系血親 受撫養人為無謀生能力者
戶籍地址為同一處 好像這樣可以 但尚須有繳納稅額
而父親亦為未滿60歲 申報資料有薪資所得 還有一些股利憑單(有扣繳稅額 可抵稅)
還有借款息的憑單 (父親獨立申報可退稅)
媽媽與我戶籍地址一樣 但是爸爸不在同一戶籍地址
那我與父母親是否可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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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媽媽合併申報(母親未滿60歲) 填報關係為撫養直系血親 受撫養人為無謀生能力者
戶籍地址為同一處 好像這樣可以 但尚須有繳納稅額
而父親亦為未滿60歲 申報資料有薪資所得 還有一些股利憑單(有扣繳稅額 可抵稅)
還有借款息的憑單 (父親獨立申報可退稅)
媽媽與我戶籍地址一樣 但是爸爸不在同一戶籍地址
那我與父母親是否可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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