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http://b2c.mma.com.tw/vinnews/news091204-3.html
依銀行公會98/11/18全一字第0980003094A號函轉金管會98/11/06金管銀合字第
09800351081號函頒布 「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範本」 辦理。
自98年12月19日起,使用本行金融卡於ATM現金存款,存入非本人之帳戶單日累計最高限
額為新臺幣3萬元;存入本人之帳戶者則不受金額限制。
金融卡換/補發新卡手續費自98年12月21日起,調降為新臺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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