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 中市地稅局教授「節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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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 中市地稅局教授「節稅妙招」

2023-01-03 13:53 聯合報/ 記者 陳秋雲/台中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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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中市地稅局教民衆節稅妙招。圖/地稅局提供


民法規定的成年下修至18歲,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家中如有滿18歲子女,只

要完成設籍,就有機會多1棟以上的房子適用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

用地稅率地價稅土地以1處為限,土地所有權人第2處以上房子,除非有已成年直系親屬,

如父母、成年子女設立戶籍,才不受1處限制。

沈政安指出,今年開始,如民眾有2棟以上的房子,且沒有出租、營業,符合都市土地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以內,家中有滿18歲的子女完成設籍,地價稅可適用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沈政安說,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從10‰至55‰,採累進方式課徵;自用住宅用地則採單一

稅率只有2‰,不累進,稅負相差4倍以上,民眾可把握節稅權益。

符合條件者,只要當年9月22日前完成設籍並向地方稅務局申請,當年度地價稅就能適用

優惠稅率,如逾期申請,只能自次年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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