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母親原本有在加油站打工
因為去年四月底意外受傷腳骨折後,
就辭去工作在家休養。
她目前未滿60歲,本來想說她的所得應該不會
大於77000,所以想將母親列為扶養親屬,
結果用自然人憑證下載她的所得時,
居然發現之前的公司把他的所得多報,導致
超過77000。
請問如果我去電該公司請他們做更正
(如果他們不願意我就要去檢舉了)
我是要等他們更正完正確的所得資料
我才能報稅嗎??
因為現已接近五月中旬,萬一到月底前
都還沒有更正好我該怎麼辦? 先自己報稅不扶養
或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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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去年四月底意外受傷腳骨折後,
就辭去工作在家休養。
她目前未滿60歲,本來想說她的所得應該不會
大於77000,所以想將母親列為扶養親屬,
結果用自然人憑證下載她的所得時,
居然發現之前的公司把他的所得多報,導致
超過77000。
請問如果我去電該公司請他們做更正
(如果他們不願意我就要去檢舉了)
我是要等他們更正完正確的所得資料
我才能報稅嗎??
因為現已接近五月中旬,萬一到月底前
都還沒有更正好我該怎麼辦? 先自己報稅不扶養
或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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