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扶養權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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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p36 (ひ)》之銘言:
: 我母親今年50歲有工作,公司有幫她保勞健保
: 但年收入未滿$201,000免稅額,
: 問題1:我哥想要報扶養我媽媽,但是我媽和我哥戶籍地址不同,
: 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 若是可以,那需要雙方的身份證影本外,還要附上其他證明嗎?

戶籍不同可以報扶養!!

但是你母親有在工作,並非無謀生能力

所以不能報扶養喔!!
:    
: 問題2:若是我哥可以報扶養我媽,我哥適用於哪一種報稅方式?
: 我哥年收入=400,000
: 免稅額=77,000
: 扶養扣額=77,000
: 扣除額,應該有兩種。
: 標準扣除額=46,000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
: 1)若以標準扣除額計算:
: 400,000-77,000-46,000-78,000=199,000
: 2)若以列舉扣除額計算:
: 400,000-77,000-77,000-78,000=168,000
: 請問我的算法對嗎?


若沒報扶養的話,第一種算法是對的

400k-201k=199k(所得淨額)

199k*6%=11,940(應納稅額)

(這是沒其他事件下)

: 問題3:若我哥報扶養我媽媽,那我媽媽還是要報稅是嗎?

他不能報扶養喔!!

假如有扶養的話,就不用報了,同一申報戶!!

: 問題4:我去年剛畢業收入因此未滿$201,000免稅額,那我也要報稅嗎?
: (公司有給我薪資憑證與勞健保繳費證明)

看你有沒有被扣繳什麼的,有的話就報稅吧

還可以退稅回來喔!!


: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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