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扶養權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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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今年50歲有工作,公司有幫她保勞健保

但年收入未滿$201,000免稅額,

問題1:我哥想要報扶養我媽媽,但是我媽和我哥戶籍地址不同,

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若是可以,那需要雙方的身份證影本外,還要附上其他證明嗎?
   
問題2:若是我哥可以報扶養我媽,我哥適用於哪一種報稅方式?

我哥年收入=400,000
免稅額=77,000
扶養扣額=77,000
扣除額,應該有兩種。
標準扣除額=46,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

1)若以標準扣除額計算:

400,000-77,000-46,000-78,000=199,000

2)若以列舉扣除額計算:

400,000-77,000-77,000-78,000=168,000

請問我的算法對嗎?


問題3:若我哥報扶養我媽媽,那我媽媽還是要報稅是嗎?

問題4:我去年剛畢業收入因此未滿$201,000免稅額,那我也要報稅嗎?

(公司有給我薪資憑證與勞健保繳費證明)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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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08-05-05
應該不能申報扶養...
Yuri avatarYuri2008-05-06
戶籍要相同且同住且母親無任何謀生能力(收入)才能扶養
Una avatarUna2008-05-09
回樓上,申報扶養直系親屬,戶籍相不相同沒有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