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車險
A:100/1000/20 + 超額1000 + 5倍殘廢增額
B:550/5500/200 + 5倍殘廢增額
兩個保費差不多
考慮了好久
以過世的話A最多賠一人1100,B賠550
殘廢的話A 每人最多500+1000
B 每人最多2750 (上限總TOTAL 5500) (不知我理解是否正確)
考量死亡車禍最近判決都落在300-800 強制險也有200的額度
殘廢看過好幾例2000-3000的
是否該考慮B方案,對了配合的修車廠跟我說財損30萬就很夠修了
想想好像很有道理不過30和200保費大概差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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