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要去巴黎七天,聽說要保歐洲申根保險,
(不過網路上眾說紛紜,也有人說不保也可以)
因為是第一次去想說還是保一下,保單內容是:
死殘600萬,傷害醫療和突發疾病120萬,保費七天共1221元。
這份保險有一個重點是說若理賠成立,
則承保之保險公司需直接給付醫療費用給當地醫院。
想請問大家幾個問題:
如果在巴黎感冒發燒、意外造成之皮肉外傷,或者被偷被搶,
這幾樣都可以理賠嗎?
如果是在外國突發狀況需要支付幾十萬上百萬的醫療費用,
而團內(我們自助旅行)又沒那麼多錢,
此時被保人該如何讓 "承保之保險公司需直接給付醫療費用給當地醫院" 發生效用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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