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報扶養父母(>60歲) 但被虛報薪資... - 稅務
By Caroline
at 2014-05-12T00:12
at 2014-05-12T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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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題
今年又被偷報(去年)薪資了
去年報稅時因為姊夫的阻止 所以沒有檢舉該公司
也因此我也並未將父母兩人報為扶養
前幾天才用我母親的自然人憑證查詢所得
發現今年父母兩人又被偷報薪資(兩人共42萬多)
先和姊夫確認情況
他強調他已和公司會計講過 不要再報我父母的薪資 因此今年不關他的事
所以這次他就沒有要阻止我檢舉
以下有關檢舉之事 請教板上達人一些問題
我戶籍在新北市 父母兩人在台東 偷報的公司在高雄
如果線上檢舉 是要在哪一區的國稅局?
因為我上網查詢線上檢舉表格
有下拉式的選單 選出被檢舉公司所在地區及地址
所以是否表示只能在高雄國稅局檢舉的意思
再加上目前父母兩人的薪資來源為 四家不同的公司 + 某一間基金會
所以我需要要填五份檢舉單?
還是一併在說明欄位一一列出即可?
此外 我想先線上檢舉浮報薪資 之後同時間繼續報兩人為扶養
而且報扶養的同時 可以先不要將父母兩人的薪資列入所得嗎?
因為目前我和我先生兩人的薪資在級距12% 接近20% 之間
如果將我父母的42萬先列入 反而要報更多的稅
所以我不想用先多繳 之後再退的方式
而改以直接附上我父母兩人不可能去高雄工作的資料當作證明
因為我父母兩人身體極差 去年兩人三不五時將醫院當後院跑
父&母兩人去年又分別發生兩次車禍
有就醫紀錄 復健紀錄 也有警察開出的交通事故登記單
不論就醫 復健 或是交通事故 都是發生在台東 而且時間也是持續整年
如此證明應該很充分
所以若不將兩人薪資列入直接報扶養 這樣的做法不知是否可行?
以上問題 還請解惑
感謝~~
※ 引述snowpin (lalala)》之銘言:
: 父母年滿60且無工作(居住台東)
: 今年欲報父母為扶養親屬
: 但詢問之下發現父母本無工作
: 但卻被姊夫工作的公司虛報薪資(十餘萬) 當成人頭員工(公司在高雄)
: 請問這種情況還可以報扶養嗎?
: 有需要先檢舉 還是可以直接將我的扶養證明附上即可?
: 由於我戶籍與居住地都在台北
: 若檢舉是否一定要去公司所在地的國稅局(高雄)?
: 若我僅附上扶養證明:
: 轉帳(每月一萬元)+ 網路購買米、菜等民生物資寄到台東(每月約2500元)
: 外加三不五時轉帳匯款給父母還債、醫藥費等(去年共約十萬)
: 這樣不知是否可行?
: 我實在沒時間跑高雄 又若不檢舉直接申報 是否會影響扣除額度?
: 或者有其他更簡便可行的方式
: 以上 還請知道的網友解惑
: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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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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