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禁足門檻 提高一倍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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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藍綠立委聯手,欠稅禁足令獲重大鬆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個人欠稅限制出境

金額自50萬元提高為100萬元;企業由100萬元提高為200萬元。且限制出境前需經法院同

意,稅捐機關無法舉證欠稅人有逃匿出境之虞時,不論欠稅金額多寡均不得對欠稅人實施

境管。

已遭限制出境者,初審條文也提供「重生條款」,欠稅人只要自行舉證無財產、無逃匿意

圖,不必提供任何欠稅擔保品,就可以向法院聲請解除出境限制。這項條款並適用於新法

施行前所有欠稅境管案件。

根據統計,目前個人因欠稅被限制出境者共29,423人;企業欠稅負責人被限制出境者則有

23,293人,總計約5.2萬人。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提高欠稅實施境管的門檻後,共有1.4

萬餘人將可自動解除出境限制,占目前因欠稅遭境管總人數的27%。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過去的做法對欠稅人有「落井下石」之嫌,放寬出境限制「可讓部

分欠稅人有機會重生」。不過,稅捐機關認為,初審通過的法案涉及執行機關舉證欠稅人

「逃匿」與「移轉財產」的能力,未來恐怕沒有一宗欠稅案可以採取限制出境的稅捐保全

措施。

財委會昨天審查由立委羅淑蕾與余政道等委員提案修正的稅捐稽徵法第24及44條修正草案

。強烈主張應大幅鬆綁欠稅管制的立委羅淑蕾比喻,此一修正案是為「拯救稅奴」,全球

只有台灣以限制出境處罰欠稅人,嚴重違反人權。不過,財政部資料顯示,亞洲國家包括

新加坡、韓國等,對欠稅人也有相同的限制出境保全措施。

由於現行欠稅人欠繳一定金額以上稅捐,即可由財政部通知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出境。羅淑

蕾說,此一規定已有20餘年未修正,應隨物價漲幅調整。羅淑蕾與余政道均主張應較現行

金額提高三到四倍,財政部長李述德主動承諾可以提高一倍,即個人與企業欠稅額由50萬

、100萬提高為100萬元與200 萬元。

http://udn.com/NEWS/MEDIA/4362873-1864014.gif

【2008/05/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362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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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08-06-03
這超有趣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8-06-04
我倒是絕得很矛盾阿 囧~
Quanna avatarQuanna2008-06-06
這對平民老百姓沒什麼影響吧....立委自HIGH用...
Oscar avatarOscar2008-06-08
想逃是那些立委吧~~選票騙到了...錢A夠了~~~
Sandy avatarSandy2008-06-13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